大西北网讯 肇事者向警方自首,被拘留15天
轿车撞伤人后逃逸,虽被行车记录仪拍下,但交警调查发现,该车原来是一辆被倒手7次的报废车。近日,黄陂交警经层层剥茧,逐一寻找该车各任车主,终于找到肇事者。
6月8日上午7时45分许,在黄陂区前川向阳大街前川三中路段,一辆轿车撞倒一辆自行车后逃逸,有人受伤。黄陂交通大队民警黎波、喻品之迅速赶赴现场,经调查走访发现,事故发生时正好有一辆轿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交通肇事的瞬间,并记录下肇事车是一辆神龙富康灰色小型轿车,车牌为鄂AY2G24。
通过追查,民警发现车主为武汉蔡甸人周某,车辆状况于2012年6月30日注销。周某告诉民警,该车于2011年5月卖给了蔡甸区阳光寄售行的孙某,孙某又卖给了当地一个叫邓某的人。
邓某已到广东东莞打工,他表示,车到他手上时已是报废车,无法过户,于是经人介绍将车卖给了一个在蔡甸街上修摩托车的叫“兵兵”的人。
民警走访调查找到“兵兵”,但他说车卖给了一个叫“九斤”的人。通过“兵兵”提供的电话,民警找到“九斤”,他表示车卖给了修电器的张某。张某告诉民警,今年1月,他将车卖给了蔡甸街一汽修店老板陈刚。陈刚称,当月底车就被自己哥哥陈亮买走了。
经过调查,民警确认陈亮就是最后一任买主,且极可能就是肇事者,于是让陈刚做其工作。
7月31日,陈亮迫于压力,到黄陂区交通巡逻民警大队自首。他交代,由于自己没有驾驶证,所以肇事后因慌乱逃逸。目前,陈某因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被依法处以15天治安拘留。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