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决定对中国产轮胎实施惩罚性关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4日裁定,从中国进口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对美国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裁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该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当天的裁定意味着美国将正式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中国商务部曾在美国商务部6月份宣布“双反”终裁结果后发出抗议,认为美国此举违反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规则,在调查中采取了许多不公正和歧视性做法,中国政府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根据美国商务部今年6月份终裁确定的幅度,中国厂商将被征收14.35%-87.99%的反倾销税和20.73%-100.77%的反补贴税。
按照美国法律,在征收反倾销或反补贴税之前,商务部与国际贸易委员会都需作出裁定,商务部裁定倾销或补贴幅度,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相关产品是否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威胁。
为回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的申诉,美国商务部于去年7月15日对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美国知名智库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加里·赫夫鲍尔及其助理泰勒·莫兰日前在该研究所网站上撰文指出,这起针对中国轮胎企业的“双反”调查在经济上站不住脚,与2012年相比,美国轮胎企业实力已明显增强,运营收入增长了近50%。
美国曾于2009年9月11日到2012年9月26日对中国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惩罚性关税,将税率从原来的4%调高为第一年35%、第二年30%、第三年25%。在此期间,中国轮胎行业、美国零售业和消费者均遭受巨大损失。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2014年美国从中国进口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金额为23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