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获悉,根据已下发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我省要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到2015年年底前扶持建成1500个“放心粮店”。
《意见》提出,我省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土壤质量不下降。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实行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制度。建设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口粮田,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努力增加粮食产量。同时,加快选育一批耐寒、抗旱、抗病的小麦新品种,对现有的一些主推品种开展提纯复壮,提高口粮自给率。鼓励发展油橄榄、核桃等木本油料,拓宽粮油供给来源。鼓励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新增粮食补贴要向粮食主产县倾斜,向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
《意见》确定,我省要以居民日常消费的馒头、面条等方便食品及熟食品种为经营主业,扶持建设80个“主食厨房”。 2017年底前,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每个乡镇(街道)应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市县级政府所在地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应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计量作弊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制度。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到2015年年底前扶持建成1500个“放心粮店”,到2018年年底在城乡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