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获悉,2014年以来,为切实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贯彻实施新《环保法》,结合兰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开展,兰州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加大了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2013年12月31日,兰州市挂牌成立了兰州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分局(以下简称公安环保分局),这是全国第三个、西北首个成立的公安环保分局。自成立以来,公安环保分局与市环保局组成重大案件调查组对全市工业企业进行全面巡查,围绕影响我市环境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2014年1月8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兰州市公安局与永登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苦水镇新屯川村新滩社“回子”沟内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该山沟内有一人工修建的土坑,坑内有人非法倾倒废硫酸,散发刺鼻气味对环境及人体具有危害性。接报告后,市环境监察局与市公安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配合永登县组织迅速开展侦破工作。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二名抓获,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10月13日,兰州市环境监察局与兰州市公安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在永登县中堡镇查处一违规私自储存、使用盐酸清洗车辆并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案,当事人尹福坤被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10月29日,兰州市公安环保分局联合市环境监察局、榆中县环保局在榆中县金崖镇陆家崖村取缔了一家无任何证照以酸洗液洗涤金属工件,生产时酸洗液发出刺鼻气味,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的黑工厂,并联系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现场由榆中县环保局予以查封、取缔。
11月13日,兰州市环境监察局与公安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安宁区深沟内一家非法排污企业沥青搅拌厂进行了取缔,并联系新闻媒体进行了曝光。
2015年年初,兰州市公安环保分局联合市、县环保局侦破了“劲源公司苏某污染环境案”,打响了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兰州市环境犯罪入刑第一枪。2014年12月公安环保分局与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人非法倾倒废铝灰,污染周边环境的线索后,市公安局和治安支队领导调度重视,亲临一线指挥破案,抽调警力进行现场调查、问讯、采样及鉴定,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此案成功侦破,2015年1月26日兰州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2月6日经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兰州市公安局对涉嫌环境污染罪的苏某某依法执行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4年以来,兰州市公安环保分局与市环保局加强联动配合,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先后出动警力480余人次,共检查企业、厂矿、单位、建筑工地近200家,对多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其中因构成刑事犯罪逮捕1人,刑事拘留2人,治安拘留1人,训诫谈话38人次,起到了“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为我市实施新《环保法》,扼制环境违法行为奠定了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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