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2月2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目前,我省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现已覆盖45%的城市社区和21.8%的建制村。
据悉,今后,全省将优先在人口相对集中、留守(空巢)老人多、地处乡镇政府和交通沿线、筹资和实施能力较强的地方建设;城市要建在方便老年人出行、生活的地段和建筑物低层。在建筑标准上,城市的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200平方米,农村的一般不少于120平方米,内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图书阅览、健身康复等功能室,配餐服务根据当地老年人需求实际确定。少数民族地区可适量配备符合少数民族老年人需要的活动设施。各地要建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财产登记制度,对已经建成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要根据投资来源和出资人情况,明晰财产所有权,并建立财产登记台账和文书影像资料档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以旧顶新、重复投资、重复统计。政府投资建设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可采取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经营,但要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公益性质不改变、服务水平不降低。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当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