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27日讯 因毒瘾发作无钱购买,会宁男子高某多次受人指使贩卖毒品,从“老板”处获得免费毒品吸食。1月26日,高某、刘某被会宁县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
据悉,现年31岁的高某系会宁县会师镇人,常年吸食毒品。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高某认识了吸毒人员刘某,两人经常在一起合资购买毒品共同吸食。但是随着毒瘾的日益增大,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的高某渐渐拿不出毒资。于是,刘某建议高某为自己帮忙“送”毒品给其他吸毒人员,然后免费从其处吸食毒品,高某答应了刘某的要求。
2014年7月2日至8日,高某在刘某的指使下,给吸毒人员吴某等人先后“送”毒品海洛因两次。2014年7月13日,刘某联系好买家后,指使高某再次前往约定的地点“送货”。当高某按照刘某的授意,在约定的地方和对方交易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从高某身上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2小包,毒资300元。随后,公安人员又将刘某抓获,并从其住处扣押毒品22包。经鉴定被查获的毒品中均含海洛因成分。2014年11月30日,高某、刘某被会宁县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会宁县检察院已对该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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