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7日讯 为进一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前期工作及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今后将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前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据了解,排污权是指排污者经核定、允许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环境经济制度的重大创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省将制定和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建立有效的排污权交易、排污权储备和调控机制,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前期工作,到2017年,在试点地区基本形成管理规范、交易顺畅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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