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24日讯 单位分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却被金昌监狱的干警辛某一房三卖。辛某先后通过签订房屋出售协议的方式,将房屋出售给三名购房者,共计骗取44万元购房款。事发后,辛某玩起失踪。而金昌监狱因长期联系不到辛某,依据相关规定将其辞退。昨日西部商报记者获悉,12月12日,金昌市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辛某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54岁的辛某,是金昌监狱的一名干警。2011年3月份,因金昌监狱搬迁开始建设经济适用房,根据工龄和监狱工作年限等条件,辛某分到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在当年4、5月份,辛某先后把该楼房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出售给了毛某、王某、马某。之后,辛某通过要求履行协议和各种借口先后在毛某处取得房款23万余元、王某处取得12万、马某处取得近9万元,共计44万元。
事后,面对三名购房者,辛某一阵谎称拿钥匙忽悠,一阵找借口要出钥匙交给其中一位,周旋在三人中间的辛某也是自顾不暇,但终究纸里包不住火,被受害人发现辛某一房多卖,找到单位理论。见事情完全败露,辛某便玩起了失踪,好像在人间蒸发。后因与辛某长期不能取得联系,金昌监狱依据相关规定将辛某从公务员队伍中辞退,2014年8月,辛某在金昌出现,遂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辛某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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