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毒枭死缓假释期间又贩毒50公斤
兰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其提出上诉省高院二审
大西北网12月19日讯 云南女子罗春香曾经因走私毒品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后在监狱被减刑、假释。2010年罗春香走出监狱后,再次伙同他人贩毒50余公斤。今年6月,兰州中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罗春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两名同案犯也被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12月17日9时许,该起上诉案在甘肃省高院二审公开审理。案件将择日进行宣判。
出生于1975年的罗春香是云南人,2003年9月因犯走私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4年3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2010年被裁定为假释。2012年初,在假释期内,罗春香又跟同居男友共同预谋购买毒品海洛因运抵兰州等地进行贩卖。经罗春香联系,其男友与弟弟于同年8月至10月间,前往缅甸购买毒品海洛因。接着,罗春香电话指挥新疆人牟强,先后3次在云南省大理市从他人处接收毒品海洛因,并将接手的毒品藏匿在罗春香事先承租的大理市下关镇一处房屋内。
2012年11月,罗春香先后两次从其承租屋内取出部分毒品海洛因后,又联系交给甘肃东乡人牟合麦,由牟合麦转交他人。同年11月26日上午,当罗春香再次将装有海洛因的塑料袋交给牟合麦时,被警方抓获,当场查获毒品海洛因2001克。后警方在罗春香房间查获毒品海洛因共计50445克。除此之外,警方还从罗春香居住的大理市房屋内,查获现金64万元及分别存有14万元、15万元的两张银行卡。
2014年6月19日,兰州中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罗春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的牟强、牟合麦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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