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玩忽职守致150万元扶贫资金被套取
宕昌县扶贫办、畜牧兽医局两干部系过失犯罪被免予刑罚
大西北网12月15日讯 宕昌县扶贫办原副主任李某某、县畜牧兽医局原局长苏某某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150万元国家扶贫资金被套取。12月11日,记者获悉,宕昌县法院以犯玩忽职守罪起诉二人,但因二人系过失犯罪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2年,宕昌县相关监管单位对扶贫项目未实际监督检查即在竣工验收意见书上签了字,致6笔扶贫资金被套用。法院认定,2010年至2012年间,时任宕昌县扶贫办副主任李某某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的有4笔:沙湾镇老庄村中华鲟养殖项目15万元,狮子乡阴山沟村良种牛引进项目30万元,将台乡罗家村养鸡项目20万元,何家堡乡何家堡村良种猪引进项目20万元,合计85万元。而时任该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苏某某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在竣工验收报告负责人栏内签字的有2笔:南河乡茹树村良种牛引进项目20万元,贾河乡路下村良种仔猪养殖项目10万元;在支出票据上批签拨出的有2笔:沙湾镇老庄村中华鲟养殖项目15万元,何家堡乡何家堡村良种猪引进项目20万元,合计65万元。
法院认为,李某某、苏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组织验收、监督检查等不作为或不到位,导致国家财政扶贫资金被个别养殖大户套取,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案发后涉案资金已大部分追回,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并有悔罪表现,且二被告人的行为系过失犯罪,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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