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车辆颠簸颠坏腰乘客获赔12.5万
大西北网12月3日讯 昨日西部商报记者从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由于客车运行途中太颠簸,导致坐在后排的张先生腰椎骨折。为此法院判决客车公司承担赔偿,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张某损失12.5万余元。
2013年11月11日,天水市民张先生乘中巴车,从麦积区前往秦州区大门乡。途中车辆通过减速带时,未按要求减速导致车内剧烈颠簸,坐在车后排的张先生被颠了起来,等落下后张先生便感觉腰椎处一阵剧痛。经医院诊断张先生系腰椎骨折伴脊髓损害。后经司法鉴定张先生的损伤构成了九级伤残。2014年4月30日,张先生一纸诉状将事发车辆所在单位天嘉集团麦积分公司告上了天水麦积区人民法院。
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张先生乘坐被告天嘉集团麦积公司中巴车,双方形成运输合同关系。被告负有将原告张先生安全运送至目的地的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原告张先生身体受到损伤,被告构成违约。据此,被告天嘉集团麦积公司理应赔偿原告合理的损失。经查被告已投保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据此,在本案中,根据被保险人即被告天嘉集团麦积公司的请求,人保财险天水公司应当直接向原告张先生赔偿保险金。
据此法院判决,天嘉集团麦积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支付原告张先生各项损失12.5万余元。张先生鉴定费用3000元由天嘉交运集团麦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