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中心:孙杨并非故意 半年后公布属正常

时间:2014-11-25 08:03来源:大西北网-中国青年报 作者:佚名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1月25日讯  中国游泳队“一哥”孙杨又曝出大新闻。今天下午,国家反兴奋剂中心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二三季度的检查数据,共有7名运动员被查出药检不合格,其中就包括孙杨。国家反兴奋剂中心副主任赵健今天下午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孙杨此次“涉药”,可以排除以提高运动成绩为目的故意使用违禁药品,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运动队、运动员的用药不规范。

  根据国家反兴奋剂中心公布的信息,孙杨是在今年5月17日参加全国游泳冠军赛期间被查出“曲美他嗪”呈阳性。曲美他嗪是防治心绞痛的药物,但由于此药品还能够改善心肌收缩力,因此也可以作为运动员提高运动机能的兴奋剂,但并不常见。

  直到今年1月1日,国际反兴奋剂组织才将曲美他嗪列为违禁药物,并且是赛内禁用的特定物品。这主要是因为曲美他嗪是防治心脏疾病的常用药品,运动员出于防治伤病的原因,仍可在赛外时间使用。

  孙杨今天也通过微博发布致歉信,声明“因长期从事高强度训练,我的心脏经常出现不适情况,经医院诊断是病毒感染心肌造成缺血,并遵医嘱开具处方服用‘万爽力’。这是一种治疗心脏病的常用药,副作用小,一直是属于运动员可用药物。”

  和不久前曝出的李宗伟“涉药”事件一样,运动员可以赛外使用的赛内禁用药物,必须保证自己在比赛期间不使用并且不能检测出体内含有超过剂量标准的该药物。“万爽力”的主要成分正是曲美他嗪,孙杨在5月12——17日举行的全国游泳冠军赛期间使用了“万爽力”,这一点,他在微博上承认,“在今年冠军赛期间,我为了治疗心脏不适,遵医嘱服用了该药物,导致了这起让我懊悔不已的事件发生。”

  但运动员一旦被查出药检不合格,并不是一律被判处禁赛两年、4年乃至终身的严厉处罚,被判处禁赛3个月、半年,甚至是只警告不禁赛的轻微处罚也有可能。因为运动员仍有机会在听证会上为自己申辩是不是误服。

  据赵健介绍,在今年7月召开的听证会上,孙杨为自己作了辩护——以治疗心脏不适而使用“万爽力”,并在全国冠军赛期间,因队医和个人的疏忽,误以为“万爽力”并非违禁药物。孙杨的辩护得到了与会反兴奋剂专家的采信,因此,认定孙杨在全国冠军赛期间药检“曲美他嗪”呈阳性不是出于提高运动成绩的目的,而是因为医疗目的和不规范用药。

  赵健表示,为了警示运动队和运动员规范用药,国家反兴奋剂中心判处孙杨3个月禁赛的处罚,这一处罚从5月17日开始到8月16日已经结束。孙杨在禁赛期间获得的全国游泳冠军赛男子1500米自由泳冠军被取消,同时被处以5000元罚款。

  至于为什么直到今天才公布孙杨“涉药”的信息,赵健解释,主要是因为国家反兴奋剂中心是定期对外公布反兴奋剂信息,一般是一个季度或两个季度对外公布一次。他认为,反兴奋剂中心在孙杨被查出药检不合格半年后才将相关信息公之于众,并不算时间很长。有时,为了查实运动员是否“涉药”和“涉药”到底出于何种原因,甚至可能要在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后才会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尽管,孙杨此次在兴奋剂问题上“中招”已被证明是出于医疗原因和疏忽大意,但对其形象终归会产生负面影响。如正在等待召开听证会的李宗伟,“涉药”处罚依然前景不明一样,“涉药”运动员可以在听证会上为自己作“无罪”辩护,但相关专家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由此给出的处罚自然也就大相径庭。

  无论是孙杨此次被查出的“曲美他嗪”,还是李宗伟被查出的“地塞米松”,虽然都是赛外可用药物,也极少被作为兴奋剂使用,但确实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刺激作用,这也是这两种药物被列为赛内禁药的原因。即便运动员确实是出于医疗目的使用这些药物,但到底有没有因此获得更好的运动表现,每个人可能都会给出不同的判断。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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