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20日讯,因贪图小利,女子竟教唆他人盗窃。近日,民勤县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豆某管制一年六个月。
女子豆某听说同村19岁的彭某有偷盗恶习,遂找到彭某,教唆其偷盗别人绵羊交自己处理,并答应每只绵羊给彭某400元现金。彭某遂为豆某偷盗绵羊12只,价值12000余元。另外,彭某还实施其他盗窃行为,价值25000元。
近日,民勤法院对豆某、彭某盗窃案开庭审理后认为,豆某、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豆某虽未直接实施盗窃行为,但其教唆并利诱彭某实施盗窃,同样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亦构成盗窃罪。故法院判决豆某、彭某犯盗窃罪,对豆某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对彭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宣判后,二人均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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