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警发出校车及学生出行安全提示

时间:2014-09-10 22:5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金振华 吴存庆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昨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相关信息,编写了开学季校车安全出行提示,提醒校车驾驶人、学校负责人以及学生家长注意交通安全,引导学生增强交通安全防护意识,严防由于新驾驶人不熟悉路线、车辆安全状况不良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今年7月10日,湖南长沙发生一起幼儿园校车坠入路侧水塘造成11人死亡的事故。近期各地降雨增多,路面湿滑,交警提示,请广大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注意谨慎驾驶,遇雨天泥泞道路或者行经窄桥窄路、坡道弯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请注意观察路况,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低速通过,切忌超速、争道抢行;另外请严格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确保校车保持良好安全技术状况,驾驶校车严格遵章守法,不使用无牌无证、无许可无资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同时,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请保持安全车速,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秋冬季节,公路客货运输繁忙,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较多,交通事故易发多发。交警提示,驾车接送学生上下学,请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前熟悉行驶路线,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并保持身体状况良好,心态平和,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再者,汽车周围存在多处视觉盲区,学生下车后,校车驾驶人在车辆起步或倒车时应注意观察,避免碰撞到刚下车的学生以及附近其他学生、儿童。


  最后,交警部门呼吁:在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期间,请押车教师认真履行职责,提醒孩子不将身体探出车外,帮助孩子系好安全带,及时制止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违法行为;请广大学生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违法超员车辆,发现接送学生的不合法车辆、超员客车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搭载学生的,请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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