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为3年、省财政将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
大西北网7月15日讯 今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加强企业人才配置和储备,充分调动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积极性,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就业,2014年我省将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自愿报名与用人企业双向选择的方式,引导2000名城乡低保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市州和县市区所属企业服务。
人事档案免费代理、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据了解,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企业所在地的市州或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代理,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企业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服务期内,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
服务期满后,用人企业要积极留用。接收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企业工作,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企业服务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此次引导毕业生基层企业就业招聘条件为:甘肃生源,城乡低保家庭和就业困难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生源市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企业招聘要求。且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工作或自主择业。
优先考虑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我省要求各市州人社部门负责确定服务企业的资格,汇总岗位需求情况。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推荐(市州所属企业直接申报),由市州人社部门复核确认的办法确定服务企业资格。服务企业主要针对技术含量较高、与高校毕业生专业知识相关的市州和县区所属企业,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企业申报服务资格时,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详细的单位情况介绍,明确所需的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等。
我省要求各市州组织未被录取的低保家庭及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回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材料。其中,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及发放记录。
按照人社部门审核推荐、毕业生与用人企业双向对接的方式,由市州或县区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企业进行“双向选择”,招聘和确定服务人选,优先推荐和招聘年度内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超过下达的指标)时,可结合参加今年各类基层项目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择优推荐。服务人员确定后,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并及时为服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用人企业申请毕业生生活补贴时,须提供毕业生花名册、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企业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考核意见等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