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麦积:儿子取走救命钱父亲将其告上法庭

时间:2014-06-23 11:01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儿子取走救命钱父亲将其告上法庭
  
  【案情】
  
  天水市麦积区73岁的吴某患有心脏病,他省吃俭用存下5万元以备后用,并将存单交给儿子保管。可儿子却背着他将钱取出另作他用。为此吴某将儿子告上法庭。
  
  吴某因老伴早年去世,退休后回乡一人独居。近几年,身患心脏病的吴某存了5万元留作以后看病备用,同时担心自己年事已高,万一有个意外,取款是大问题,于是将存单交由儿子保管。2013年10月,这笔存款到期了,吴某的儿子拿着吴某的身份证来到银行取出存款,另作他用。
  
  2014年2月,吴某心脏病发作,需要用钱,他便向儿子要存单,这才得知5万元存款已被儿子使用。吴某遂向儿子索要,没想到儿子拒不给付。其间,村委会干部及司法所人员都对吴某的儿子进行劝说,可其还是不给。无奈,2014年4月6日,吴某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麦积区三阳川法庭,提出了向儿子索要存款及利息的诉求。
  
  麦积区人民法院三阳川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关系特殊,且原告吴某急需用钱治病的情况,法庭决定采取庭前调解。于是,法庭电话通知吴某的儿子到庭调解,但其儿子碍于面子避而不见。4月16日,审理此案的法官主动上门,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吴某的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当场给付父亲3万元,表示其他2万元将在年底付清,并且将陪父亲去看病。双方达成协议当天,吴某向法庭撤诉,同时他还向法官积极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连连道谢。
  
  【点评】
  
  甘肃昶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岳明进行了点评,他认为,儿子可以花父亲的钱财,但必须经父亲同意,相当于父亲把钱财无偿赠与儿子;如果不经其父亲同意,肯定违法;如果采取窃取等不正当的手段花父亲的钱财,数额小构成行政处罚,数额大到一定程度,有可能构成犯罪。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天水麦积山景区旅游公路项目开工
  • 天水麦积山大景区迈入“智慧旅游”时代
  • 天水麦积区:念好“劳务经” 揽金逾五亿
  • 天水麦积区公安分局“上榜”全国行政不作为典型案例
  • 天水麦积山风景区上“黑榜”景区制定整改方案
  • 救援人员奋力灭火 天水麦积区小陇山森林大火已基本扑灭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