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再推851套限价商品房 均价每平4746元

时间:2014-06-20 14:5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6月21日讯 继恒大名都雅苑兰州市首个对外公开配售的限价商品房之后,昨日,兰州市再度推出851套限价商品房。


  记者从兰州市房管局获悉,此次配售的兰州海亮和园限价商品房位于城关区九州开发区九州大道,144路公交车终点站向北500米,将于6月30日前交付使用。目前,该双限房已具备销售条件,目前正式启动申请配售工作,851套住房实行一房一价,销售均价4746.84元/平方米。兰州市房管局表示,房屋经质监、安监、规划、消防、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电梯使用合格证。


  此次双限房申请时间从6月23日起至所有房源配售完成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购买兰州海亮和园限价商品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家庭至少一人具有3年以上本市近郊四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申请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单身提出申请的,必须年满25周岁。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且有购买限价商品房意向的家庭,可持《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参加配售登记。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分时段对已登记的经济适用住房准购家庭、限价商品房准购家庭组织公开摇号。按持有经适房准购证的登记家庭、限价商品房准购家庭顺序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围选房人员和选房顺序。对符合准购条件的劳模、引进人才等有特殊贡献的人员优先摇号配售。


  准购人须持身份证、《兰州海亮和园限价商品房选房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选房。按摇号产生的顺序依次进行选房。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缴纳购房首付款,与兰州海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相关购房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此外, 限价商品房在配售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出售限价商品房后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由开发单位负责统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上由登记机关注明“限价商品房”字样。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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