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客车速度不得超日间限速80%

时间:2014-04-02 09:06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崔亚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4月2日讯,今年3月3日2时20分许,我省甘南州合作市境内卡加曼乡依毛梁路段(国道213线256KM+200M)处,发生一起客运车辆翻车,导致10人死亡、4人重伤、1人危重、30人轻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日前,省安委会办公室对“3·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据通报,该起事故暴露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依然存在客运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超载、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现象。对此,省安委会要求客车需设定超速报警,客车夜行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
  
  3月1日18时许,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丁咀镇周下村人李春燕驾驶上海青竹连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沪D·05700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55人,实载61人,其中成人49人,小孩12人,由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驶往兰州市皋兰县。3月3日凌晨2时20分许,车辆行至事发路段时,驶出公路西侧路面,与路侧广告牌立柱相撞后翻车。
  
  据调查,这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客运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车辆安全监管不到位,驾驶员和客运包车管理等方面还存在漏洞;有的地区不能严格执行班线客运,长途客车夜间停驶或接驳运输的要求;超载、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现象。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省安委会要求,针对春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较多、务工人员出行高峰等特点,各地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密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发挥GPS动态监控系统的作用,严格按照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设定夜间超速报警,严防车辆夜间超速行驶;要加强对营运车辆异地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定期上报、汇总、抄告对外省籍营运车辆非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加强对车辆营运全过程的监管。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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