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6日讯,据西部商报报道,昨日记者获悉,甘肃西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原经理刘某因受贿罪,一审被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他的妻子闵某亦因受贿罪同案受审被判有期徒刑6年6个月。那这对夫妻是凭借什么手段4年时间收受贿赂48.9万元?经审理发现,他们正是利用铁路运力紧张,有人托其帮忙发车皮这一途径,而最终亦因东窗事发栽在车皮上。
据行贿人张某(另案处理)供述,2011年下半年与西部物流宁夏分公司签合同时,提到车皮紧张的事情,刘某便给他介绍闵某帮忙。2012年1月,他应客户的要求帮忙联系车皮,他就找到闵某。闵某提出要代办费,代办费按车皮紧张程度来定,每节1000元到2000元不等。后来闵某确实在车皮紧张的时候为他加上了车,并发运了焦炭,事后闵某发来了她的银行卡号。他就让妻子给闵某汇了4次钱,共计19.55万元。而该案的另一名行贿人贾某(另案处理)供述亦显示,他找刘某弄车皮是在2008年,刘某当时是惠农基地主任。因为关系比较熟,刘某介绍他认识闵某。刘某当宁夏分公司经理后就让他找闵某帮忙发车皮,当时他和闵某商量,让闵某弄车皮,他联系货主,然后把货主给的车皮好处费一人一半。他承认自2008年起,因发车皮先后给二人好处费19.8万余元。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查明,被告人刘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好处费48.9万余元归个人所有,其中伙同闵某收受好处费39.3万余元,刘某个人收受好处费9.53万元。2013年11月21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1年,以受贿罪判处闵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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