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1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12月12日,省招办转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招生过程做到考生资格、录取程序、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十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落实该项政策。
招生信息“十公开”,包括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通知要求,为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责任,应遵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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