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科技讯 北京时间12月13日消息,据美国劳工组织“公平劳动协会”(FLA)官方网站发布的一份最新报告称,尽管富士康“在很大程度上遵守FLA 所规定的60小时/周工作时长标准”,但其工人的加班时间却经常超过当地劳动法规的时长限制——中国劳动法规规定工人的“每月加班时长不超出36小时”。
曾对富士康在华三处工厂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在2013年3月至10月间,在检查的三家富士康工厂内,每家工厂平均一半以上的工人工作时长,都超过了当地法律所规定的‘每月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限制。”
但该组织认为,在此前FLA 向富士康提出的360项需要整改的问题中,富士康已经解决了其中的99%的问题,比如停止了实习项目、改善生活、工作场所条件等等。
总裁兼CEO奥瑞特·范·希尔登(Auret van Heerden)表示,“富士康在遵守FLA 所要求的工作时长标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FLA的期望是,苹果能够与富士康合作,继续严格监控工人的工作时间,确保他们遵守FLA 每周60小时的工作时长标准,同时满足中国法律所规定工人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9个小时的规定。我们对富士康承诺继续努力实现其目标表示欢迎。”
对苹果代工厂商富士康给予积极评价,正值苹果另一家代工厂商——和硕联合工厂生产环境遭到劳工权益组织质疑之际。据路透社报道,近来,为苹果生产ipad和iphone组件的代工厂商和硕联合的上海工厂曝出四名工人死亡事件,但据一个独立的医学专家团队调查称,这些工人的死亡与工作条件并无关联。(编译/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