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2013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取暖费大幅提高,全省达210元,其中甘南藏区(1市7县)和肃南、肃北、阿克塞、天祝等4个少数民族高寒地区县的取暖费补助达345元。
为保障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生冬季取暖,让学生温暖过冬,省财政厅、教育厅于2012年12月提前下达了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补助资金39755万元(甘财教[2012]277号),由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按8:2的比例承担,分别为35608万元和4147万元。
据了解,根据2012年底的拨款计划,按全省 277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计算,2013年每生取暖费补助标准达到135元。其中对甘南藏区(1市7县)和肃南、肃北、阿克塞、天祝等4个少数民族高寒地区县的取暖费补助按全省标准2倍进行了倾斜,达到生均270元。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为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冬季取暖需要,调增了取暖费补助标准,生均75元。实际上,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取暖费达210元,甘南藏区等1市11县生均达345元。
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拨付到县(市、区)财政设立的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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