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交警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2013-12-02 21:0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吴存庆 点击: 载入中...
  文明出行:请上好汽车时代的“必修课”  
 
  大西北网12月3日讯 12月2日是第二個全國交通安全日,今年宣传主题为“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甘肃交警系统在全省范围内以不同方式,举行了主题宣传活动。倡导人们在汽车时代来临,上好必修课,做文明出行者。
 

 

  资料显示:2012年末,甘肃省民用汽车保有量128.87万辆,比2011年末增长22.05%,特别是省城兰州汽车保有量十年增加了11倍。在汽车保有量剧增,汽车时代急促而来,交通安全做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摆在了人们面前,安全文明出行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据了解,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是因为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話,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時考虑到每年12月2日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題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人闪出行安全。

 

 

  兰州: 六部门在城区多形式集中宣传
 
  12月2日,在全国“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兰州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在城区开展“倡导三不”、在农村开展“拒绝三无”、在运输行业开展“抵制三超一疲劳”、在未成年人群中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主题活动,抵制交通陋习,弘扬文明新风。
 
  13个宣传点同步宣传
 
  当天上午,省、市文明办、公安、教育、司法、交通运输、安监等6部门在东方红广场开展了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省文明办副主任郭锦诗,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宗锋,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党尕和市民近千人参加了活动。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宗锋宣布甘肃省“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开始,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学民动员讲话;第四届新通力杯“零分王”获得者、兰州公交集团第五客运公司驾驶员刘明生向交通参与者倡议文明出行;随后,参加活动的领导20多辆宣传志愿车粘贴“全国交通安全日”标志。
 
  除主会场外,兰州市还组织了12个分会场。在中山桥广场,城关交警大队开展集中宣传,倡导“三不”,并向市民发放宣传材料1.5万份;现场开展了“交通标志我知道”有奖互动问答,市民踊跃参加,气氛活跃。七里河交警大队在省博物馆门前开展宣传,750多辖区驾驶员代表宣誓文明参与交通;民警还与兰州交通大学的志愿者在西站十字开展了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西固交警大队民警来到玉门街小学,发放小黄帽1000多顶。安宁交警组织辖区公交三公司、万众出租车行、桃海客运公司及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农业大学、西北师大知行学院驾驶员、大学生交通志愿者们参加了活动,倡议市民“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龚家湾大队民警来到新南站院,与50辆长途客运车签约,文明交通进车厢,并长期开展宣传;河北交警大队民警在青白石新华恒混凝土公司门前,召集辖区出租车、工地大型货车责任人,宣讲安全注意事项;雁滩交警大队在大润发广场开展宣传,百余名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
 
  倡导“三不” 树文明新风
 
 

 

  近年来,随着兰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辆也迅猛增加,截止今年11月20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58.3万辆,驾驶人达64.2万人。目前,交通事故高发的冬季已经到来,春运等出行高峰也即将开始,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增加。但还存在少数单位对交通安全重视不够,部分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交通违法现象严重,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为此,交警部门结合兰州市实际,在城区重点开展“倡导三不”主题活动,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在农村重点开展“拒绝三无”主题活动,即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在运输行业重点开展“抵制三超一疲劳”主题活动;在未成年人群中重点开展“知危险,会避险”、“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一起走”主题活动,纠正在道路上嬉戏、骑车戴耳机听音乐等行为。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严管重罚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大力开展宣传 营造浓厚氛围
 
  在这次主题宣传活动中,全市公安交警和文明办、教育、司法、交通、安监等部门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结合社会关注热点,深入剖析交通陋习深层次原因,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大力宣传文明交通示范企业、安全文明驾驶人、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等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利用各类网站进行热点聚焦,用警务微博围绕“全国交通安全日”话题,展开讨论、扩大影响。同时发动汽车销售企业、保险行业、车友会等群众团体,积极组织开展“摒弃交通陋习”系列宣传及“交通伤害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宣传交通安全文化,倡导文明驾驶礼仪。
 
  “122” 让交通更安全畅通
 
  2012年11月,国务院专门把每年的12月2日确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这一宣传日的设立,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今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把“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作为科学管理、为民服务的重要途径,调动全社会、各行各业及全民参与。
 
  据介绍,截止11月28日,2013年兰州市因车辆争道抢先、不让行,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栏杆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216起,死亡71人,受伤188人。交通陋习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通过“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活动,使人们养成一个良好文明出行习惯,对构建文明交通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兰州市交警部门首先加强正面的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使市民树立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其次,进一步规范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使车辆和行人更各行其道;再次,加大处罚力度,对严重影响交通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并对交通陋习进行曝光,提高违法成本,使人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同时,落实“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让交通安全进课堂、进家庭,培养中小学生安全交通意识,小手拉大手,共同营造文明交通意识。
 
  高速交警: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引发事故据首
  
  为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12月2日,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在高速公路天水路口举办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今年的活动的主题是“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就事故发生的原因看:同车道内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引发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0%左右。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高速公路第一支队辖区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4370起,其中简易程序处理事故4130起,一般程序处理事故240起,造成215人死亡、320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213万元,就近三年第四季度情况看,高速公路第一支队辖区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892起,其中简易程序处理事故843起,一般程序处理事故49起,共造成43人死亡,66人受伤。其中发生死亡1至2人事故29起,死亡34人;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2起,死亡9人。就事故发生的原因看:同车道内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引发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0%左右;驾驶机件不良车辆引发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0%左右;超速行驶引发事故占总数的8%左右;过度疲劳引发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左右;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车辆通行引发事故占事故总数的5%左右;仅2012年四季度观看电视引发事故占总数的8.26%。此外,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对长下坡路段驾驶缺乏应有的警惕,临危处置能力弱,超载问题仍然是导致车辆失控的主要原因。


  警方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尤其是驾驶员朋友,文明行车,规范驾驶,尤其是在冰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谨慎驾驶,遇有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及时报警,能移动的及时移动至安全地带并设置警示标志,无法移动的将人员移至路肩等安全地带,非紧急情况不要占用应急车辆,确保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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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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