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酒后轮奸弱女子3名90后男子被判刑
大西北网11月15日讯据兰州晚报报道,3名90后男子酒后寻欢,竟然拦截过路女孩,在控制女孩行为自由的几个小时里,接连强迫女孩与自己发生性行为。11月14日,甘肃省高院终审判决,3名90后男子强奸罪名成立,判处3人12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2年7月2日凌晨1时许,玉红(化名)行至永登县城“永红大酒店”附近时,迎面遇见4个小伙。突然间,4人中一个穿白色西装的小伙跑上前抱住玉红,并且不顾玉红的反抗,在她脸上一通猛亲,玉红几次试图挣脱,但白衣男子手中的刀顶在玉红身上,柔弱的玉红就这样与白衣男子发生了性行为。在接下来的5个小时里,玉红多次遭到这4名男子的强奸及猥亵,直至当日晨6时,玉红才被放走。在她立即报案后,警方抓获李某、把某、康某,施某在逃。
兰州中院一审不公开审理后认为,李某、把某在共同犯罪中态度积极,起主要作用,属主犯,应从重处罚;康某的地位属从犯,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据此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处把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被告人康某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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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