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 市民要防这些盗窃犯罪

时间:2013-11-12 20:37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了解到:进入冬季,侵财型犯罪出现了新情况、新特点。由于气温下降,人们在外逗留的时间减少,一些路面侵财案件将会减少,而以下五类侵财型案件可能将进入多发、高发时期,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场所扒窃
 
  据介绍:此类案件多发生在上午、晚上,且节假日发案较多;发案地点主要集中在人流量较大的商场、超市、医院以及公交站台等处;作案手段主要是掏兜或割包;作案人多为1人,少数有2人以上团伙;犯罪分子一般穿着宽大的风衣类服装,或者将外套等服饰搭在胳膊上,作案时用来遮挡别人视线。
 
  防范措施:广大市民乘公交车时尽量靠边站立,并面向其他乘客,要把钱物放在贴身衣服口袋,留意可疑人员,如有人故意推挤往身边靠时,要特别注意。购物时要及时检查随身物品,尤其是购买服装试穿时,手袋或衣服最容易被窃,应时刻提醒自己,并将随身衣物置于视线以内,如果是和别人一起购物,应互相帮助看管。
 
  饭店拎包
 
  冬季,由于室内外温差大,人们就餐时往往会脱下外套,将拎(背)包等贵重物品放在视力不及的身后,犯罪分子往往会利用这一疏漏伺机行窃。
 
  防范措施:一是在小包厢就餐时,可关门就餐;二是服务员进出时要注意观察,一些犯罪分子会故意装扮成服务员,以方便作案;三是在大厅就餐时,如需要脱外套,可以将外套放在自己视线能及的地方,或将外套口袋里的手机、钱包等物品取出放在贴身的口袋内,以防被盗。
 
  砸车盗窃
 
  此类案件多发生在较大的居民小区和沿街公共娱乐场所、内部单位周围附近,尤其是夜间能见度较差的偏僻地段,发案比例极高。犯罪分子一般为二人以上结伙作案,自备作案工具,多选择无人看守或未安装报警器的中高档轿车,且车内放有或可能放有现金、提包、电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将车窗玻璃砸碎,窃取车内财物后,快速逃离现场。
 
  防范措施:车主尽量安装汽车防盗报警装置,车辆要停在车库或有专人看管的地方,停车离开时做到“包随人走”,车内皮包、手机等贵重物品要随身带走,避免给犯罪嫌疑人以可乘之机,从源头上遏制案件发生。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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