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发
大西北网讯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印发了《甘肃省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和林木良种补贴等各类项目的补贴标准和适用范围。
《细则》明确,造林直接补贴是指对造林主体造林所需费用的补贴。补贴标准为:人工造林。乔木林、灌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助20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每亩补助100元、新造竹林每亩补助100元。迹地人工更新每亩补助100元。造林直接补贴应全部落实到造林主体。享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营造的乔木林,造林后10年内不准主伐。
森林抚育补贴资金标准为平均每亩100元。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甘肃省实施方案》,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实施范围内的森林抚育补贴资金标准为平均每亩120元。
《细则》对林木良种补贴的对象和标准做了分类:首先是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补贴对象是根据《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林场发[2011]138号)确定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标准为: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补贴600元,采穗圃每亩补贴300元,母树林、试验林每亩补贴100元;其次是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补贴对象是国有育苗单位使用林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实施单位必须是具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连续从事良种苗木生产五年以上,具有完成培育良种苗木任务必需的场地、技术人员、设施设备、先进适用育苗技术等条件的国有育苗单位。补贴标准:木本油料树种每株补贴0.5元,其他树种每株良种苗木补贴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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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财政林业补贴项目申报完成
记者获悉,兰州市财政局日前会同市林业局对全市2013年度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及林木良种补贴任务进行筛选,最终确定全市共申请201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1357.5万元,其中:造林补贴任务5万亩,申请补贴1000万元;森林抚育任务3.29万亩,申请补贴334.2万元;林木良种育苗任务95万株,申请补贴2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