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警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时间:2013-10-15 20:1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点击: 载入中...
  危化车辆逾期未检验立即停运
 
  大西北网讯  为加强兰州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兰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即日起,兰州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各大队要加大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超速、超载、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手续的运输车辆一律扣留;对超载车辆严禁继续行驶,并引导至安全地点停放监管。
 
  期间,各交警大队将深入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状况,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设置安装剧危险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安全标示牌应当标明危险化学品品名、种类、罐体容积、载质量、施救方法、运输企业联系电话,同时还检查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以前不得上路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对非法改装车、平板货车加装罐体,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于“大罐小车”、“大吨小标”的,由各大队联合交通、质检部门,责令车主更换匹配的槽罐;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依法强制报废;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要立即停运,办理检验、审验业务;有违法未处理的,要及时处理;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联系方式不全、不准确的,要及时采集,反馈大队车管所进行信息更正。排查和整改结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负责,各交警大队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责任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
 
  另外,对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许可证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安部有关规定,认真核查运输企业提交的各类凭证,资料审查齐全后,办理民警必须对申请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进行实地踏勘,按照《规定要求》对车辆进行检验,对申请的行驶路线进行检查,对运行时间进行复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要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后再提交办理,把好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上路的第一道关口。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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