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逃避追缴欠税并实施系列合同诈骗
大西北网10月2日讯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日前将涉嫌集资诈骗、逃避追缴欠税、合同诈骗的上网逃犯王某某(男,汉族,现年58岁,住岷县蒲麻镇)顺利押解到岷县,破获集资诈骗案、逃避追缴欠税案件各1起、合同诈骗案件7起。
2012年10——11月份,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先后接到辖区群众和单位报称:岷县“天河宫”酒店经理王某某在经营酒店期间,先后非法集资他人资金120余万元;以各种借口长期拖欠餐厅用品货款,诈骗金额达95万余元;拒不归还岷县惠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及利息57万元;拖欠税款47185元,地税局执法人员多次催缴,该王拒不缴纳税款。现该王全家不知去向。
接到报案后,岷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由经侦大队负责查处。按照局领导指示,经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
经初查,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岷县“天河宫”酒店经理王某某在经营“天河宫”餐厅期间,连续5个月未按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共计拖欠税款47185元,地税局执法人员多次催缴,该王拒不缴纳税款; 10月16日,依照法律程序,县地税局对王某某做出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后,该王携全家外出,下落不明。后进一步调查了解,王某某在经营酒店期间以扩大餐厅经营范围等为由,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非法集资汤发龙、李海青等10人的资金120余万元。该王在经营酒店期间从刘明光、王玉娥等7人处采购大肉、蔬菜、调料等餐厅用品后以各种借口为由长期拖欠货款,诈骗金额达95万余元。2011年10月至11月份,王某某向岷县惠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60万元,在合同期间,该王还了10万元,合同到期后,拒不归还余款及利息57万元。
根据调查情况,2013年4月8日,岷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某嫌逃避追缴欠税、非法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同日岷县公安局对该王上网追捕。岷县公安局先后派出民警在新疆、内蒙、四川等地追捕该王未果。2013年8月,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掌握到该王在新疆出现的准确线索后,立即组织警力在市局技术部门的配合下赶赴新疆实施抓捕。 近日,在定西市公安局技术部门和新疆鄯善县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鄯善县城一菜市场内将王某某成功抓获。经审讯,该王对集资诈骗、逃避追缴欠税和合同诈骗等犯罪实施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某已被岷县公安局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