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2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为进一步规范兰州新区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认定考核工作,确保完成兰州新区1100亿元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兰州新区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认定报备办法》。《办法》将项目到位资金核算划分为5大类别。
据介绍,兰州新区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包括当年新引进项目实际建设投入资金、历年引进项目当年实际建设投入资金和技改投入资金,同时将项目到位资金核算划分为新签合同项目、结转项目、“出城入园”项目、移交项目、争议项目等5大类别。根据《办法》,工业项目到位资金是指用于生产经营性的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及其配套的办公、生活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技改、扩产扩能投入的资金)及流动资金;商贸流通业、餐饮业及其他现代服务业项目原则上以注册资金算作到位资金,但其固定资产投资大于注册资金的以其固定资产投资作为到位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到位资金包括外来投资者无偿投入、自主经营用于属地方管理的水利、公路、桥梁、城市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的投资;社会事业性项目到位资金包括外来投资者无偿投入、自主经营用于医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公园、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社会公益性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等。
另外,记者从兰州新区金融办获悉,《兰州新区鼓励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出台,兰州新区将每年从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以设立“兰州新区鼓励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各类金融机构对新区的财力贡献程度,在金融机构设立和引入、金融创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金融风险防范等方面予以奖励。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