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燃气设施保护 施工单位须签订安全协议

时间:2013-09-16 17:47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9月16日讯  16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市公用行业管理办公室获悉,凡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区域内确需进行施工或者有关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随着今年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多,道路改造、桥梁建设、轨道交通、各类管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陆续开工,点多面广。由于有关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未收集燃气管线资料,安全文明施工意识不强,随意施工、野蛮施工挖断燃气管线的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影响到兰州市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也给燃气用户带来不便和经济损失。兰州市城市公用行业管理办公室表示,凡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区域内确需进行施工或者有关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各有关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在施工前与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联系,收集燃气管位资料,协商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保障燃气设施的安全平稳运行。对在燃气设施保护区域内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施工的单位,兰州市城市公用行业管理办公室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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