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时间:2013-09-10 20:5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童微 点击: 载入中...
    今后药品将按零差率销售
 
  大西北网9月11日讯   日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提出药品将按进价零差率销售,通过药品收费降低和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一减一增”的杠杆,实现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要有所减轻,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
 
  本次改革直指公立医院收支“两条线”的格局,体现在药品、大型设备检查治疗收费减低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这“一减一增”的杠杆上。依据卫生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有关通知,原则在国家确定的我省永登县、秦安县等22个县的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医疗服务价格配套改革试点。确定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试点县级公立医院销售的除中药饮片外的所有药品须按进价“零差率”销售。
 
  通知提出,在试点县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综合医疗服务类的诊查费、会诊费各项目价格,在现行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调整幅度调整;长期门诊(便民门诊)病人诊查费减半收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综合医疗服务类的护理费各项目价格,在现行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2%的调整幅度调整;现行医疗服务价格临床诊疗类的临床各系统诊疗中的治疗类在现行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调整幅度适当调整。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综合医疗服务类的床位费各项目价格,各地按照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上调幅度不超过8%。

  相关新闻

  我省基层医疗将进一步推广中医

  大西北网9月11日讯 今后,我省将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到2015年,实现所有县级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人员至少掌握15项适宜技术,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可得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我省要将中医治未病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等宣传与咨询服务,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传统疗法服务,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记者  吴永隆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全市共回收居民家庭废弃药品约1.3吨
  • 我市举办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 岷县上半年电商销售额近1.3亿
  • 《落实进行时》聚焦七里河区 兰州中心半年销售额达10亿元
  • 我市开展假劣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对涉药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 春节期间肃北食品药品安全实现零事故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