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一男童误入废弃实验室眼睛被炸伤获赔4.6万元

时间:2013-09-03 12:35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金振华冯兴鹏 点击: 载入中...
  误入废弃实验室 男童眼睛被炸伤
 
  警方调解 受害学童家属获赔4.6万元
 
  记者 金振华 通讯员 冯兴鹏
 
  大西北网9月3日讯 工程工地废弃的实验室隐患重重,可是对于天真的孩童来说却对这里的瓶瓶罐罐非常好奇。昨日记者从古浪县公安局获悉,一名小学生因闯入废弃实验室玩弄瓶瓶罐罐被化学液体炸伤眼睛。由于工地未能彻底处理废旧实验室导致伤害发生,在警方调解下该工地项目部自愿赔偿受害学童家属4.6万元。
 
  虽然事情过去一个多月了,但是回想起当时爆炸的一幕武威古浪县小学生苗苗(化名)还是心有余悸。据苗苗回忆,7月4日下午他一个人出去玩,来到一个废弃的工地。在工地的一间屋子里到处都是瓶瓶罐罐,他看着好玩便拿了一个装有液体的瓶子摇晃着玩,就在这时“砰!”的一声,瓶子突然炸裂里面的液体四溅出来,他感觉眼睛火辣辣的疼便失去了知觉。等到苗苗再次醒来时他的眼睛已经蒙上了厚厚的纱布。经医生诊断苗苗的双眼外部烧伤,眼睑眼球也被烧伤。
 
  据苗苗的父母说,小孩出事的那个实验室是修高速公路的项目部遗留下来的,高速公路修好了项目部的人员也撤离了,但是他们并没有把危险的化学品清理干净这次导致悲剧发生。对于苗苗父母的指责,该标段项目部的人员并不认可,他们认为是苗苗父母没有管好小孩才是造成伤害的根本原因。由于一直得不到赔偿,苗苗的父母找到古浪县公安局泗水派出所请求调解。接到报警后民警多次慰问受伤的苗苗,并且和该标段项目部负责人取得联系,告诉他们作为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在撤离时清理掉各项安全隐患,由于项目部的大意导致危险化学物品遗留造成人员伤害,项目部应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昨日记者从古浪县公安局获悉,经民警多方调解,项目部支付苗苗家人各项赔偿4.6万元。同时警方也提醒家长应该监护好未成年的孩子,以防各种意外发生造成伤害。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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