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媒体报道的“李某家收到被勒索50万短信”一事,昨日,受害人杨女士的一位朋友表示,事发后杨女士向自己求助,由其帮助处理此事。短信系在李某等涉案人员蛮横不理会受害人的情况下,由其向李某家人发送,为的是告知对方并希望家长出面处理担责,但从未索要过钱财。
前日,有网站报道称,7月19日,李某等人涉嫌轮奸案在海淀某法院提审。李某称,事发后曾收到电话和短信,对方索要50万,否则走法律程序。报道称,该网站辗转联系到李某家长方面,经长时间沟通,对方同意出示部分经过北京市公证处公证的短信内容。
报道贴出的照片显示,2月19日(案发两天后),一个北京“1520102××××”的号码在上午11时02分向其发送过一条短信,全文为:“李××为首的轮奸事件你是否了解清楚了,事情很严重也很恶劣!我们本着对所有人负责的态度,最后跟你联系一次,请你速回电话。否则我们不会拖过下午,要走法律程序和相关媒体等。”
报道称,该短信来自于事发酒吧经理张某某。
称未立刻报警因担心家人知情
“短信不是张某某发的,是我发的。”昨日,杨女士的一位朋友说。
据其称,事发后,杨女士因受到严重伤害,极度惊恐,“整个人都蒙了。”杨女士找到他求助,并联系了酒吧服务员张某某,“当时她连是谁伤害了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更不知道李家的背景了,希望找到张某某了解情况。”
杨女士的朋友称,随后,他们尝试联系李某等5人,“但这几个人态度很差,完全不理会、无所谓的态度。”
为此,朋友建议杨女士报警,“但杨女士担心报警后声誉生活俱毁,更会让家人知道此事,一时没有了主意,没有立即报警。”
称事发至今从未索要过钱财
此后,他们又辗转联系到李某父亲的一名助理,“助理听说后也很吃惊,表示立马通知李某家长。”杨女士朋友称,但此后并无人联系他们,过问此事。
“忍无可忍了。”杨女士朋友说,他们向警方咨询,“警方说如若受害人有要求,可以不将案件通知受害人家属,为其保密。于是我们决定报警。”该朋友称,报警前,他在给李某家长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后,发送了上述短信,“这是对他们无理态度的最后通告。”
杨女士的朋友称,所发送的短信没有任何勒索意图。发送短信,是为了保护受害人,也是出于要对5个年轻人及其家庭负责的态度,在报警前事先告知。“这完全是好意,没想到现在却被反咬为勒索,太匪夷所思。”
他表示,从事发至今,杨女士和他们从未向李家等涉案人员和家属提过赔偿,索要过钱财,“说我们勒索50万,完全是造谣、污蔑,是另有所图。”
■ 对话
对话人物:李某家法律顾问兰和
“她是否受害人有待查实”
记者:昨天有媒体报道称,从李某家长手中拿到一条短信,这个是家属提供的吗?
兰和:首先这个消息肯定不是我们披露的,我所说的“我们”包括我、李家。其次我对这个新闻不置可否。第三这个信息是有价值的。最后我觉得作为负责任的媒体,在这么重大的新闻报道中肯定很慎重,不应该空穴来风。
记者:据受害人一方称不排除对有意诋毁他们的人、单位提出名誉侵权?
兰和:着手名誉侵权是她的权利,让她做吧!而且我觉得这么重大的事情面前,当事人第一时间应该站出来要求删帖。
记者:或许她作为一位女士,又系受害人,不愿意出来?
兰和:我不知道杨女士本人有什么顾虑。如果真的存在轮奸的话,应该说这么大的精神、肉体伤害,我觉得到这个时候应该绝地反击。所谓受害者的身份没有最终判决,到底是受害者还是下圈套,还有待法院查实。
记者:你怎么看网络上的评价?很多人都提出来那条短信是重磅炸弹?
兰和:你是不是发现我出来之后将这个局势稍微逆转了一下?
记者:就是觉得这个局更乱了。
兰和:挺好的挺好的,本来局就很乱的,这个案子没有那么简单,案中案、局中局。她是否是受害人没有定论,有待查实。
对话人物:受害人杨女士律师田参军
“案情肯定逆转不了”
记者:你怎么看网上那条所谓的短信?
田参军:这个短信我从来没有见过,至于说是酒吧人员给李某家长发的,我会再找酒吧方面核实。现在还没有开庭,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应该保密,而且本案涉及隐私、未成年人,更不应该对外披露,我们不排除对侵犯其名誉的人员提起诉讼,要求媒体说明所谓“知情人”。
记者:有评论说这个短信出来之后,给李家增加了不少同情分?李家的法律顾问也提出来。此时杨女士如果真的觉得很冤屈就应该站出来?
田参军:微博上有人劝我说这些都是要分散注意力,我现在对他们家所释放的这些信息都要做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毕竟案件事实都有待法庭查实,反正我绝对不会让她(杨女士)这么干(出来接受采访),没有为什么。
记者:你怎么看待这场庭前的媒体公关秀?你觉得这些短信会影响案情吗?
田参军:不会的,相信大家都看得到,现在就看他们跳、看他们表演,反正对于案情肯定逆转不了,我现在一点也不担心、不评价,这些完全不是法律范畴的事。下礼拜一庭前会议之后李家真要开发布会,我就在现场围观,看他们怎么表演。
■ 追访
受害人称当晚遭到多次殴打
知情人称伤情报告已交给警方;否认李家所称的“卖淫嫖娼”
前日有网站报道称,李某家人收到的短信来自事发酒吧经理张某某。
前晚,事发酒吧工作人员称,该说法不实,“张某某并非酒吧经理,只是一名普通的包间服务员。”他说,20岁出头的张某某在酒吧工作了半年多,“从事的一直是接待客人、搬运酒水的工作。”
受害人出酒吧时已被灌醉
有酒吧工作人员称,大约去年10月前,李某初次来酒吧玩时由张某某接待,双方因此相识。此后,每次李某来玩前,都会先给张某某打电话订座。而受害人杨女士因是酒吧常客,也与张某某认识。案发当晚,杨女士和一名女性朋友通过张某某的介绍,被拉入李某等人的包间内喝酒。“其中一名女孩中途就喝多受不了,先走了。杨女士同李某等人出酒吧时已经被灌醉,被他们扶着、抱着、拉扯出酒吧,然后他们开车将女孩带走。”
李某等人吃宵夜时曾与人冲突
据一名知情人透露,李某等人带杨女士离开酒吧后,“并没有直接开车去湖北大厦,而是先去了附近一家知名连锁餐厅吃宵夜。”
“李某等7人中有一个人先走了,剩下的6人带着杨女士及酒吧服务员张某某一同来到餐厅。”该知情人称,到餐厅后,杨女士因为醉酒已神志不清,“一直趴在桌上。”
他表示,李某等人在吃饭时,还与邻桌发生了冲突,“打了一架,此后其中一人与张某某也离开了。”
受害人伤情报告已交给警方
据该知情人说,杨女士事后回忆称,从餐厅出来,李某等人以送其回家的名义让她上了车,“结果发现车并没往她家开,她要求下车,却遭到殴打。”此后,车来到湖北大厦,其中两人先进去开了房,之后,她在其他人胁迫下进入酒店,但走的不是酒店正门。
该知情人称,当晚,杨女士遭到多次殴打。第二天上午,李某等人带她离开酒店,“在车上不让她看路,绕了很多路,最终把她放在一条马路边。”杨女士向其求助后,前往北医三院就诊,“脸上、脖子都是伤。”
该知情人表示,杨女士在医院做了伤情报告,事后已交给警方。“现在李家说是卖淫嫖娼,事后还给了杨女士2000元钱,简直是胡说八道。”
【争辩回顾】
李某方律师声明
媒体等不仅有义务遵守法律,有义务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
本案是在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内,经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陪酒劝酒大量饮酒之后,到某宾馆开房发生的。
——7月10日
受害人方律师声明
本案经过公安机关的反复侦查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李某涉嫌强奸案犯罪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李某的新聘律师仍无视滔滔民意和客观事实,欲对其做无罪辩护,实在令人极其震惊!
——7月11日
无论李家人怎么定义“陪酒女”,杨女士都绝不容忍其所泼脏水溅到自己干净的身上一点半滴。
——7月16日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石明磊 张媛
(原标题:受害人称从未向李某家索要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