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旅游者同意 旅行社不准将旅游业务委托
大西北网7月11日讯 据鑫报报道:从即日起至9月份,兰州市旅游局将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各有关主管部门,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车船公司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昨日下午,兰州市旅游局召开兰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暨旅游博览会工作大会,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兰州将要求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明确旅游行程、服务标准、旅游价格、争议纠纷的解决。同时,合同中必须有详细的安全告知和警示内容。旅行团出发前,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向游客告知、警示旅游安全。
严格遵守旅游经营规定,不准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提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足额缴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未取得旅游者同意,不准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不准使用不具备相应合法资质资格的车辆、船舶及驾驶人员。组织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必须符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接待服务能力的要求。
同时,严格遵守出境旅游规定,未取得出境、赴台旅游业务经营许可,不准经营出境、赴台旅游业务。组织出境、赴台旅游业务,发生旅游者非法滞留,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的信息。不准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旅游活动。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