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四川眉山一份红头文件让不少人大跌眼镜。这份公函是眉山市委宣传部签发给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的,上面写着:“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关于XXX就读东坡中学的函”,内容是因该宣传部某职工的孩子今年6月小学已经毕业,准备到东坡中学就读初中,要求东坡区教育局予以妥善安排。
对此,眉山市宣传部是这样回应的:该职工在宣传部工作已有5年时间,今年,女儿小学毕业,为了兼顾工作和家庭,特将女儿转学到东坡中学就读。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也应该就读东坡中学,所以以宣传部办公室名义发函证明该职工工作单位和女儿的实际情况。
如果说大公无私、公而忘私是干部的崇高境界,那么公私分明就是干部的基本职业操守,最低要求是公事公办,私事私办,井水不冒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