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孩南京街头“裸身乞讨” 称不穿衣服钱多(图)

时间:2013-07-04 06:41来源:新华网 作者:秩名 点击: 载入中...

 

  “赤身躺在马路边的小女孩,你在哪里”后续报道


  7月2日下午,微博上一条小女孩赤身躺在南京马路边的照片,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昨天现代快报B7版报道)。而在6月26日、6月28日,曾有两位市民就此事报过警。可是,警察来了却表示“无能为力”。


  昨天上午,现代快报记者再次来到网友见到小女孩的地方,巧合的是,她正坐在路边乞讨,身旁还跪着一个赤膊的中年男人。面对市民的指责以及救助站社工的询问,男子不作任何解释,只是不断重复着“这是我的孩子,我不需要救助”。现代快报记者 陈志佳 实习生 王香云


  面对指责


  男子跪在地上沉默不语


  出了新模范马路地铁站,沿着中央路向北步行约100米,一家名为秋水伊人的服装店边围着10多个人,有的站着有的蹲着,从人缝中,现代快报记者看见了照片中的那个小女孩,昨天她穿着一套绿色的衣服,但是全套衣服几乎没有一块地方是干净的。孩子笑眯眯地望着路人,似乎并不怕生,她的身边则跪着一个赤裸上身的中年男人,低着头,身前还放了一个塑料脸盆,里面有10多块零钱。很明显,他们俩正在乞讨。


  围在他们身边的人,几乎都在这附近做生意,看了现代快报的报道后,觉得十分气愤。因此昨天一发现两人,便围了上去,在附近经营水果店的老刘说:“太过分了,说是自己的女儿,怎么忍心让她光着身子躺在地上,这哪配做一个父亲?”另一位市民接上话说:“他说是父亲就是父亲了?要不是有个孩子在身边,谁会给他钱,他身强力壮的,干什么不好,竟然带个孩子要饭,真是丢人。”


  不过,任凭大家怎么说,这个男人跪在地上一动不动,甚至连头都不抬一下,只是在群情激奋时,才用家乡话低声说:“这是我的孩子。”


  面对救助


  一口回绝:“不去、不需要”


  说话间,南京市社会救助站的几名工作人员赶到,工作人员一到便拿出了换洗的衣服、面包和矿泉水,见到有人递上吃的,小女孩立马伸手接了过去。


  “你带着小孩跟我们去救助站吧,那儿有水有吃的,也不用在这儿晒太阳。”


  “不,我不去,我不要救助。”


  “你不顾自己也不能不顾小孩啊,我们先带她去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好不好?”


  “我不会去的,小孩也不去。”


  就这么僵持了近半个小时,不管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怎么劝说,这个男人就是低着头,嘴里始终重复着“不需要救助”,此外一言不发。


  在一旁经营餐饮店的小徐说:“他在这有五六天了,我们平时看孩子可怜,就给她一点吃的,哎,有时候还看见她叼着根烟,真是心疼啊,这么小的孩子就有烟瘾,怎么得了?”


  据了解,发现小女孩有赤身乞讨以及吸烟等问题后,有市民就以怀疑小女孩被拐为由,拨打过110报警,“警察是来过了,也查过这个男的身份证,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昨天,中央门派出所将老周和晓晓定性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送往了城警五大队。记者了解到,城警五大队将详细调查老周和晓晓的身份,然后再决定如何处理,这两天将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


  父亲老周


  职业乞讨人员 只想享福不愿受累


  现代快报记者尝试着和他聊了聊老家的情况。


  他叫周崇高,今年46岁,江苏泗洪人,老周说:“我有困难,我有很多困难。”老周称有两个孩子,带在身边的是小女儿,今年6岁,老家还有一个8岁的儿子,老婆在四五年前跑了。“两个孩子都没有户口,我和我女人也没结婚证,现在家里没房了,只有3亩地,租给了别人,每年1000块钱左右的租金不够生活,这才出来要饭。”


  “那你愿不愿意劳动?愿不愿意工作?”


  “什么工作?”


  “保安你愿不愿意干?比如看看大门。”


  “包吃包喝包住?”


  “还有环卫工呢?扫扫马路?”


  老周沉默了几秒后,说:“这个我不干,太累。”


  老周说,来南京这么多天,已经要了五六百块钱了,“这么多年我都是这么过来的,种地太累,还不如这样。”


  女儿晓晓


  不穿衣服乞讨是“因为钱多”


  难以说服老周,记者又来到了小女孩身边,小姑娘用浓重的口音说,她叫周晓晓(化名),今年6岁。不过当晓晓站起来时,记者发现,这个6岁的小女孩相比同龄人来说,要矮很多。


  “你为什么不穿衣服啊?”


  “因为钱多。”


  “又为什么抽烟呢?”


  “……”


  “想不想上学?”


  “不想。”


  “真的不想上学?”


  “想。”


  “知不知道什么是上学?”


  “不知道。”


  交谈中记者发现,她面对赤身乞讨以及吸烟等问题时,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同时,她也能将穿得已经辨认不出颜色的拖鞋和吃了一半的面包,放在一个袋子里,过一会再把面包拿出来接着吃。


  过去的几年里,真不知道这个原本面目清秀的女孩过的是什么日子。


  焦点关注


  如何确认两人是父女关系?


  市民对晓晓的关心,最大的问题集中在她和老周的关系上,如果是自己的孩子,怎么忍心让她小小年纪承受这样的痛苦?


  对此,中央门派出所朱警官表示,老周和晓晓在江苏省内多地都有乞讨事实,他们综合各地的情况,以及老周户籍所在地的信息判断,虽然晓晓没有户口,但两人为父女关系应该没有问题。


  赤身乞讨、吸烟是否涉嫌虐待?



  晓晓赤身躺在地上、老练抽烟的照片,让不少人心酸。大家觉得,老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老周是否涉嫌虐待儿童?


  江苏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项斌分析,老周确有虐待晓晓的情节,但从刑法角度说,判他有虐待罪比较困难,“虐待罪是主观上对家庭成员有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但是老周的目的只是为了多赚钱。不过,老周侵害了晓晓的身心健康,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是肯定的。”


  能不能取消老周的监护人资格?


  老周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那么他还能作为晓晓的监护人吗?一旦老周的监护人权利被剥夺,晓晓就能够得到社会的帮助了。


  对此,项斌表示这也比较困难。“监护人法定就是父母,现在她母亲失踪多年,晓晓又没有户籍所在地,那么,谁来提出变更监护人呢?这是关键。”项斌认为,从目前情况看,老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带着晓晓可以拒绝救助,因此,晓晓的问题确实比较难办,项斌说“这确实是个盲区,各个部门看似都能管,但也都不好管。”


  6月21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南京某小区里,两名女童饿死家中的新闻,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现在,晓晓的事情又放在眼前,如果任由老周这样下去,晓晓会不会重蹈覆辙?难道真的就没有一个部门来管管吗?


  一问再问


  究竟该由哪个部门去管?


  专家认为:警方应该主动介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教授邱建新表示,虽然各个部门都不好管,但不代表不能管,这种情况警方完全应该介入。


  邱建新说:“从社会救助的角度来说,老周确实可以拒绝,但是让晓晓不接受救助,就完全不行。”邱建新认为,晓晓是未成年人,理应受到家人和社会关爱,但是老周的行为,已经明显暴露出他监护不力,“利用孩子赤身裸体赢得同情,以致多赚钱,这种没有羞耻心的行为,怎么能让他继续对孩子负起责任?”邱建新说,“警方应该率先介入,孩子的监护需要强制措施,不能明明看着一个孩子受到如此屈辱,还以他们有父女关系为由不闻不问,一旦这个问题解决了,孩子的抚养和成长,社会完全可以担负起的。”


  网言


  微语


  网友“寂寞落花”:用孩子来赚钱,让孩子抽烟,让孩子挨饿,这样的人还配做父亲吗?坠楼而死,溺水而死,车祸而死,可是这之中最残忍的就是活活被自己的亲生父母虐待致死。还要牺牲多少儿童,才能换回儿童保护法完善的出台和法律的严惩。


  延伸阅读:中国对儿童虐待的界定


  我国目前虽有相应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规范 , 但尚未形成系统的儿童保护法律体系 , 更缺少规制儿童虐待的专门立法 , 具体表现为如下三个方面 :


  首先 ,宣言式的法律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宪法83条规定“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民法通则140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也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该法第62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 。这种口号式的法律规定,缺乏制裁措施 , 在实践中犹如一纸空文。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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