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6月26日电(记者周楠、陈文广)26日,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二审将于近期公开开庭审理。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中发布了这一消息。微博称,“为满足公众对案件审判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特开放50名新闻媒体记者旁听庭审”,并在微博中告知有意参加旁听庭审的媒体记者应当如何报名。
唐慧告诉记者,26日下午,湖南省高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了她这一消息,她会在近期前往长沙,尽量充分地做好开庭准备。
2006年10月永州发生“11岁女孩被逼卖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强烈要求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处理渎职民警,要求经济赔偿。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以唐慧闹访、缠访严重扰乱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唐慧5天后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决定撤销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教决定。随后,唐慧就被劳教一事要求国家赔偿,但申请被驳回。
今年1月22日,唐慧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要求就劳教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书面赔礼道歉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月12日,永州法院一审判唐慧败诉。
4月30日,败诉的唐慧邮寄出行政上诉状,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前判决,要求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她道歉并赔偿。5月19日,唐慧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被告知她的上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湖南省高院已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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