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机械厂
2079万虚假发票用于发购物卡
审计署公布38起违法违纪案件和事项,官员违法违纪案件11起,占比28.95%
大西北网6月25日讯 据新京报报道:(记者王姝)中石油所属北京石油机械厂虚构设备采购事项,使用虚假发票在生产费用中列支2079万元,用于向职工发放购物卡等;河南新密市政府协助企业非法侵占耕地。昨日,审计署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已办结的38起违法违纪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爆出上述问题。
官员涉案多为贪污腐败
据悉,这38起案件均系2008年至2012年间,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移交中纪委、监察部、公安部等部门后的处理情况。
其中,官员违法违纪案件11起,占比28.95%。涉案官员职位“小”至科长、村党支部书记,“高”至地市领导,涉案情节多为利用手中权力贪污腐败。
如李学元在担任大兴区建委主任期间,利用职权为企业承揽拆迁业务等提供便利,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呼和浩特铁路局社保处财务科原科长王玉文,冒用部分已死亡人员身份,骗取社保资金2323.66万元,被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虚假发票案七人被处分
河南新密市还爆出非法侵占耕地“窝案”。2010年,在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获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新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其非法侵占耕地。现新密市委书记王铁良、市委副书记谢霜云、市人大副主任徐培林等,被处以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
国企违法违纪案件8起,如中石油所属北京石油机械厂虚构设备采购事项,使用虚假发票在生产费用中列支2079万元,套取资金为职工发放购物卡等,其中向7名厂领导共发放289.4万元。
2011年12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国资委查处。2012年6月,国资委纪检部门对该厂7名主要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等党纪政纪处分,并责令收回违规发放的福利。
三人因贪污罪被判无期
这些案件中,有3名涉案人被以贪污罪等,判处无期徒刑:原中信国安(6.35,-0.07,-1.09%)黄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永发、中信长春兴业公司原总经理许友林、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王廷伟。
此外,还有三起金融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建银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传斌内幕交易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双城市支行原行长谢家斌等人失职渎职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东港市支行原行长李虓等人违法放贷案。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