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0日电(记者 李春 王悦威)今年“两会”以来,新一届政府在“简政放权”的疾步快跑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和好评。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和下放32项行政审批,包括取消能源企业发展建设规划审批、铁路客货直通运输审批、出版单位变更登记等,下放电力业务许可、港澳台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审批等。
此前,5月13日,李克强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宣布取消和下放13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
在当前经济形势复杂且不确定因素较多的情况下,“政府之手”不可或缺,但“政府之手”又不可太长,如何通过“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成为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要务。
的确,这是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因为如果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难以理顺,市场的动力就难以有效释放。尤其是在微观经济层面,各种政府管制、审批等限制性政策措施让企业难以自由、自主地从事经营和投资活动。
这是本届政府加快改革决心的体现。“把不该管的微观事项坚决放给市场、交给社会,该加强的宏观管理切实加强,做到事前审批要多放,事中事后监管问责要到位。这对促进民间投资、扩大就业、提高企业竞争力、激发经济社会活力等都是一剂良药”,李克强总理在清晰的界定着“政府的角色”。
市场期待通过“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理顺各级政府间的关系”实现政府角色的回归。
当然,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避免出现三个倾向,一是需要警惕“权力的变相收回”,二是需要防止将政府的部分审批权转由一些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承接,三是需要防止“二政府”的出现。政府要“放得开、管得住”——放得开,就是要把政府的权利放给市场,市场能管的政府不要管;管得住,就是要管住那应该管的,必须管的,还要依法管。事实上,只有把该放的放了,才能腾出手,把该管的管好。
当我们的政府部门在下放审批权力的过程中,一方面积极主动地放掉该放的权,另一方面又认真负责地管好该管的事,我们就能够切实从“越位点”退出,把“缺位点”补上,做到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齐推进、相协调,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积极的“放”。
我们相信,随着政府转变职能的成效不断显现,将极大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发展动力,推动中国经济更加健康的发展,使改革红利惠及最广大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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