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交纵火嫌犯曾为办社保跑22趟派出所无人理(图)

时间:2013-06-09 08:24来源:西部网 作者:秩名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6月9日讯 有网友称,陈水总坐上公交后来回几趟,坐到集美大桥下车又坐回来,然后挑了一辆满员车作案。本报记者独家采访陈水总家人得知,8日上午,大批警力进入其家中搜查,并拎走了一包塑料物品,但家人并不知道里面装有何物。陈水总妹妹说,因为年龄被派出所写小了一岁,不能及时办理社保,陈水总已经上访了3个月。
 
  邻居:他伤害了“底层百姓”
 
  陈水总的家位于厦门思明区局口街24号。在局口街尾端,有一个长5米的小巷子,里面有一个四合院,房子十分破烂,有多个住户。当地居民介绍,陈水总家就在这儿,他纵火烧公交的事,已经传遍了局口街。不少邻居认为陈水总做法过激,伤害了和他一样的“底层百姓”。
 
  一位50多岁的何姓住户介绍,陈水总性格较内向,不大喜欢和人打招呼,别人也不知道他一天都干什么,因此给人留下“怪”的印象,街坊不太喜欢他。有报道称,因为嫌吵,陈水总曾1天9次报警投诉邻居。但他很少和人正面冲突。
 
  陈水总家人并不愿谈起陈水总的事情。有邻居说,8日上午,有记者试图采访其家人,还差点发生冲突。8日下午,本报记者在陈家采访时也发现,其家人很忌讳谈起陈水总,对不少问题都回答:“这个事我不知道,你们去问派出所吧!”陈水总二哥坦言,他和弟弟关系不睦:“陈水总性格不好相处,家里有一台电脑,有时候还抢着和女儿上网。”但问起更多,二哥也不愿多说。
 
  小摊被取缔丧失生活来源
 
  知情邻居说,陈家兄弟姐妹七个,陈水总排行第三,他和妻子都没固定工作,日子过得紧巴。他们还有一个女儿。
 
  陈水总的妹妹住在陈水总隔壁。陈女士介绍,哥哥陈水总上世纪70年代曾下乡劳动,直到1983年才回到厦门,但是政府部门没有给安排工作,只能打零工度日。上世纪90年代,陈水总在家门口开了一家汤圆店,后来因为没执照被取缔。1994年,陈水总才娶了媳妇。
 
  最近几年,陈水总多在附近打一些零工糊口度日。其间,还开过一间摊口只有半米宽的“麻糍”小摊,但最后又被取缔,失去了生活来源。
 
  陈女士说,从3月份开始,哥哥就已经开始“上访”,主要是陈水总认为自己到了60岁退休年龄,想办理医保、社保等社会保障,但辖区的中华派出所将陈水总的年龄少写了一岁,不予办理。陈水总思想负担很重,在派出所、市信访办等多个部门寻求解决,但跑了22次派出所都没办成,“总被推来推去,没有人给办理。”
 
  家人称存有相关出生证明
 
  记者在署名“陈水总”的微博上发现,他坚称,当年回到厦门的时候,派出所将自己的年龄少写了一岁。
 
  其妹妹也证实,陈水总确实是1953年生,现在已经年满60岁。陈女士说,家中现在还存有陈水总的相关出生证明,但“现在不适合给记者看,因为不信任任何人”。记者提出到陈水总屋中拍照,也遭到其姊妹拒绝。“他一辈子过得很苦,但有自己做人的原则,也从来不问政府要低保。”陈女士说,“但也不能欺负老实人,他到60岁了够退休年龄,就想办个社保而已,没必要为难他。”
 
  目前,警方并未通知陈家人去认领尸体,甚至没告知他的死活。其家人也不知如何处理。 本报特派厦门记者刘斌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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