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老板被强制执行法院判决 省高院院长现场坐阵(组图)

时间:2013-05-28 08:39来源:大河网 作者:秩名 点击: 载入中...
  

 

被执行人家属阻挠执行人员

 

 

执行员贴封条

 

 

张立勇查看金某伤情

 

 

金某残疾的手

 

 

金某现场清点11万8千元

 

  厂房设备被查封、财产被调查,5月27日,伊川一粉砂厂老板因拒不履行当地法院的判决,被伊川县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先期赔付11万8千元,剩余的2万2千元于10日内付清。当天,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来到该粉砂厂内,见证了整个过程。
 
  案情:工人在粉砂厂打工 3个手指被机器绞掉
 
  2009年5月8日,原告金某在被告刘某开办的粉砂厂上班时,左手被机器挤压受伤,致金某左手缺失三根手指,留下终生残疾。伊川县法院于2010年5月21日作出判决:被告刘某赔偿原告金某245910.44元,扣减已付的30000元,再付给原告金某215910.44元。
 
  伊川法院立案后,于2010年8月24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限期履行,但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尽管该粉砂厂仍在正常生产,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刘某一直逃避执行。
 
  现场:赔付11万8千元,张立勇坐阵
 
  5月27日早上9点左右,大河网记者赶到位于伊川县瑶湾村的该粉砂厂。昨天的大雨使厂房门前的路变得泥泞。数十名严阵以待的法院执行干警在门外待命。
 
  9时20分左右,张立勇赶到现场,随后,执行干警进入院内。
 
  在厂房内,伊川法院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宣读了执行通知书,当得知被执行人并无意愿履行法律义务时,执行人员便决定查封该厂内的机器设备。并调查了被执行人的财产。
 
  在查封厂房设备时,遭到了被告刘某及亲属的阻挠,执行干警将其带走。
 
  随后,执行人员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并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赔偿数额为14万元。
 
  张立勇:“派几个干警,送他回去”
 
  据被执行人刘某的父亲介绍,原告金某是因为违规操作才造成的事故,并且厂里对其进行了积极的救治和补偿。
 
  “他来到厂里才6天,那天是因为想提早收工,就把编织袋放到机器里面,这是违反操作规定的。”据刘某父亲说,事情发生后,刘家积极为金某治疗,“厂里摊上这个事情,现在啥都没有了。”
 
  金某告诉记者,自己现在什么活也干不了。“我有三个孩子,现在成这样,不知道该怎么办。”
 
  当天,孙某现场筹借了11万8千元,双方商定剩余的2万2千元于10日内付清。同时,双方现场写下保证书。
 
  执行结束后,张立勇与申请执行人金某攀谈,并查看了他的伤情。
 
  “虽然一只手残废了,但看看能不能学些别的技能。”张立勇向当地陪同的政府人员指出应及时给与金某残疾救助。
 
  “派辆警车和几个干警把他送回去。”张立勇说。
 
  相关新闻:河南法院“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
 
  河南法院自5月8日开始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体活动月。随后,5月24日,河南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会签了《关于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责分工。
 
  5月27日,张立勇在伊川法院举行的座谈会上认为执行难体现在几个方面。
 
  “多少年来,执行工作还是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以后必须依靠党政机关,依靠群众的力量。”
 
  张立勇认为,法院执行难还体现在总是封闭执行,没有实行阳光执行。
 
  “像今天的活动就很好,有这么多媒体和人大、政协的代表见证着。”张立勇表示以后的执行应该建立失信人名单制度,并通过媒体曝光。
 
  同时,张立勇表示以后的执行在必要的时候,要坚决动用刑法的力量,对那些公然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人员,依法进行刑事处罚,维护法律权威。
 
  (记者 宋向乐)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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