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沈阳讯 (记者范遥)昨日,第十二届全运会竞走比赛在辽宁沈阳落幕,男子20公里竞走团体赛惹出争议,亚军得主、东道主辽宁队对相关规则的“朝令夕改”表示不满,认为这影响到了最终冠军归属。
按照规则,男子20公里竞走团体赛采取3+2的规则,三名成年组20公里运动员的成绩和两名青年组(19岁以下)20公里运动员的成绩相加就是参赛队的总成绩。最终山东队力压各路好手成功登顶,东道主辽宁队只获得亚军。
赛后,辽宁队上下纷纷表达了对规则变化的不满,教练刘建立介绍说,按照田径管理中心2010年颁布的31号文件,男子竞走团体成绩将采取1+2+2的形式,总成绩是一名50公里运动员的成绩、两名成年组20公里运动员的成绩、两名青年组20公里运动员的成绩之和。但这一规则在3月底突然改为3+2形式,总成绩变为三名成年组20公里运动员的成绩和两名青年组20公里运动员的成绩之和。
刘建立说:“如果规则不变的话,我们50公里肯定是第一。但赛前规则突然变了,意味着我们的50公里运动员一点作用都没有了,所有的政策都是针对辽宁,等于把东道主给‘做了’。”刘建立介绍说,按照原来的规定,参与团体比赛的队伍每年必须有两次积分,而山东队并没有达到这一规定,但在新规则中,这一规定被取消了,山东队据此获得了参赛资格。
■ 抗议“谁对运动员的青春负责?”
辽宁队领队秦凤云说:“规则临时改变让运动员4年的努力落了空。”她指的是主攻50公里竞走项目的辽宁队员耿志耀。
秦凤云介绍说,为帮助辽宁队夺得这枚团体金牌,耿志耀在最近几年专攻50公里项目,经过数年努力,他已经跻身该项目的国内高手行列,“虽然耿志耀的50公里能力不如司天峰、李建波等国家队名将,但在这两年比赛中,耿志耀专攻团体比赛,成绩一直是数一数二的。”
按照原来的计划,50公里个人比赛中获得第五名的耿志耀,主要任务是在团体赛中发挥他的优势。但团体赛事新规则不再计算50公里竞走运动员的成绩,意味着主攻50公里项目的耿志耀从主力瞬间变成毫无用武之地的尴尬选手。
对此耿志耀感到非常委屈,“有50公里项目,我是能为队里冲击金牌的主力。没了50公里项目,我的贡献就是零。”耿志耀的队友李世家表示,没练过50公里竞走的人很难理解这一项目的艰辛,“他坚持了4年,但规则说变就变,谁对我们运动员的青春负责?”
■ 官方杜兆才:按总局文件执行面对辽宁队的质疑,田径管理中心主任杜兆才称规则并没有任何变化,“我们一直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文件执行。”
男子团体20公里竞走比赛是本次全运会的第4块金牌项目,有来自8个代表团的64名选手参赛。据悉,男女20公里团体比赛是本届全运会新增设的项目。
杜兆才表示,增加比赛项目是希望能够以此为杠杆促进竞走项目的健康发展,“这是为了人才梯队的建设。”
按照辽宁队教练刘建立的说法,3月2日在太仓举行的全国冠军赛,当时团体项目执行1+2+2规则,但在3月末全运会报名时变成了3+2规则。不过,杜兆才称规则并无变化,“一直没变、一直没变,我们一直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文件执行。”
辽宁队领队秦凤云介绍说,竞走是辽宁的传统项目,也具备全运夺金的实力。事实上,即使规则产生了变化,在男子20公里团体赛中,东道主辽宁队和山东队还是拼到最后一刻才决出胜负,辽宁队青少年组的刘旭被罚出场,山东队险胜。
女团20公里 江苏队包揽前5名和存在争议的男子20公里团体赛不同,同样采取“3+2”形式的女子20公里团体赛的结果没什么悬念,包揽了比赛前5名的江苏女队轻松获得团体冠军,重庆队和山东队分列二三位。
女子团体赛比男子团体赛稍晚一些进行,参加比赛的有来自9个代表队的63名选手,因为当时沈阳的气温已经升到了25℃左右,这对队员们而言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江苏队的整体实力明显高出其他队伍一大截,比赛也很快成为江苏队的内部比拼,最终江苏队一举包揽比赛前5名,前10名选手里有6人来自江苏队,其中聂晶晶以1小时30分09秒的成绩夺得冠军,何琴和史天舒分列二三位,最终江苏队也毫无悬念地获得女子团体冠军。陕西队、重庆队和山东队为了团体亚军展开激烈角逐,最终重庆队和山东队分获二三位。
至此,提前进行的第十二届全运会竞走比赛全部结束。在全部5项中,内蒙古队、黑龙江队、安徽队、山东队和江苏队各夺1金,目前山东队以1金4铜排在本届全运会金牌榜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