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16-19岁组女子排球预赛天津赛区第20场河南队与四川队的比赛过程中,发生了山西省16-19岁组女子排球队三名教练员严重干扰比赛赛场秩序的违规事件,导致比赛中断6分半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事件发生后,经过对违规事件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取证,为了严肃赛场纪律、净化赛场环境,根据《中国排球协会竞赛纪律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和《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运动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第五条相关规定,决定对山西省16-19岁组女子排球队进行如下处罚:
一、对山西省16-19岁组女子排球队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干扰比赛赛场秩序的武楠、谢绍卿和乔奕豪三名教练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三年参加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排球比赛的参赛资格。
中国排球协会纪律委员会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