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为严格实施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省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省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
此次清理整顿主要突出七个方面的检查,在食品流通许可行为方面,主要检查是否给专营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发放了《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给专营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经营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有重复录入、重复统计《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现象;是否存在企业主体已经被吊销,但《食品流通许可证》仍然没有及时清理的情况。在食品流通许可档案资料方面,主要检查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现场核查)、发放证书、立卷归档”这五个环节,察看各项书式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规范,登记建档等是否符合要求;许可信息是否及时录入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系统,书式记录与录入信息是否一致。在对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情况方面,主要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正本;食品流通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是否依法变更许可或者重新申请办理;有无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行为;是否按照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要求,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相关制度,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粘贴;是否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含管理人员、采购、保管、加工、销售、专业技术、安全管理等人员及家庭式经营的参与者)上岗前是否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是否有医疗机构身体健康检验的合格证明。
此外,省工商局还将检查市场主办者是否开展入场资格审查,是否建立管理制度和履行管理责任等;食品经营场所是否同时经营农药、化肥、饲料等商品;加油站、洗浴中心等经营单位是否持证照经营食品;农资商店、药房等是否经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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