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发生在新疆巴楚县原始胡杨林中的“砍树开荒”事件曾震惊全国,如今,这片曾经“受伤”的国家重点公益林风波再起:眼下,巴楚县夏玛勒胡杨林场由百余果农承包的万余亩果林,因林场断水断电而无法浇灌,正面临被“毁”的命运。而这些果农最初却是在2005年被招商引资到林场种果树。
“如果2008年林业厅立案查处之后,县里就要求我们退出林区,那也合情合理;可是4年多过去了,在县里的支持下,我们投进了大量资金和心力,刚刚开始有收益,林场却让我们搬走,还不准我们给枣树浇水,任其干死,这才是毁林!”果农韩钊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林场“掐电”封井 果农“自愿”退地
今年春节过后,巴楚县夏玛勒胡杨林场百余果农陆续填写了“退地保证书”,承认自己与林场签订的30年承包合同违法,并表示自愿解除承包合同,把种植了四五年的果林无偿交回林场。
巴楚县境内的天然胡杨林,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原始胡杨林,绝大多数被林业部门划定为国家重点公益林。自治区林业厅在巴楚县分别设立了夏玛勒、夏河两个国有林场,分别对这片狭长的林区进行管护。然而,在2008年和2011年,这两个林场都被曝出存在大面积毁林开荒行为,毁坏林地达到数万亩。
2011年12月,新疆巴楚县政府下发了“关于依法治理辖区内非法毁林开垦行为的通告”。通告指出,凡在林地内开垦土地的行为一律是违法行为,必须立即退出。
巴楚县委分管农口的常委艾尼瓦尔·吐尔逊表示,去年,夏河林场的毁林事件曝光后,自治区林业厅在调查的同时,也要求巴楚县尽快做好夏玛勒林场毁林事件的收尾工作。艾尼瓦尔·吐尔逊告诉记者“眼下,在夏玛勒林场承包土地的大部分果农,已无偿把林区内的承包地退回县里,而且他们完全是自愿的。”
日前,《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发现,这些果农的“退地保证书”都是统一格式,均由果农自己抄写。记者问一位果农,“如果不写,结果会怎样?”他反问道“你说呢,我敢吗?”
据果农反映,目前,林区内已断水断电,果农不仅无法浇灌果林,也无法在林区内正常生活。在林场一位技术人员带领下,记者绕远道进入了林区。虽然此时正是果树最需要浇灌的时期,但由于进入林区的电路也被“掐断”,无法使用机井灌溉林木,这里的果树已开始大范围出现树皮干缩、开裂的症状。这位技术人员指着一棵枯死枣树说,如果再不浇水,果树将会大面积死亡。
巴楚县供电公司一位负责人否认“断电”的做法是电力部门所为。他说:“这是巴楚县自己干的,与我们无关。”他解释说,县里确实曾要求供电公司停电,可这些果农各种手续齐全,又没有拖欠电费,我们没有理由这样做,所以在请示了自治区供电公司后,并没有按照县里的要求执行。
据这位负责人透露,这条通往公益林区的专线是巴楚县水利部门和林场几年前自己架设的,是为了方便在林区开荒。在出具了合法的采水许可手续之后,经过电力部门安全验收,才开始供的电。
天价罚单谁“埋单”
虽然夏玛勒林场的主要负责人穆合塔尔·吐逊拒绝接受记者采访,但他表示,在被毁林地种植经济林肯定不能算“恢复原状”。对此,果农们反映,自己之所以敢于倾家荡产,甚至借钱到这里种树,是因为巴楚县当年的招商引资政策。
记者了解到,为招商引资,巴楚县政府曾多次出台文件,给各乡镇、农场和林场下达了“硬指标”。其中,给当时只有2000多亩耕地的夏玛勒林场就下达了“招商”种植3万多亩红枣和棉花的任务。
据果农回忆,当时林场为了招商引资,多次召开大会,并承诺县里还将给补助。事实上,后来在林区修路挖渠也都由林场找人施工,费用由果农按承包地面积比例分摊,甚至连部分开荒地都是林场统一雇的铲车和挖掘机整理出来的。
果农席永海说,他们这22个在林区开荒的果农,就是这样给招商引资来的,但没有一个人清楚自己的开荒地是国家重点公益林地。
“从2005年招商引资,到县里出台政策要求种枣树开始,我们每一步都是严格依照县里的要求,谁料想最后却接到了巨额罚单!”席永海说。
据自治区林业部门调查,发生在巴楚县夏玛勒林场的特大毁林事件,共损毁国家重点公益林2.4万余亩。最终,包括巴楚县副县长在内的多名当地官员为此锒铛入狱。
2008年11月,席永海也收到自治区林业厅签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他处以1366万元的罚款。与席永海一样,当地还有20多个林地承包户陆续收到累计超过1.2亿元的罚单。
事实上,这些根本无法执行的“天价罚单”,至今也没有一张能完全兑现。由于不服处罚,席永海等3名果农走上诉讼之路,其余收到罚单的果农则选择了沉默和观望。
在自治区最高人民法院否定了林业部门的处罚决定后,林业部门随后改成了“百万罚单”。即便如此,席永海等3名果农仍不服这一“打过折”的罚单,继续上诉,如今这起官司仍在进行中。
毁林与种树成两难
对于最近巴楚县要求林场“收地”的做法,艾尼瓦尔·吐尔逊表示,这是为了能让被毁的林区尽快恢复。他解释说“国家重点公益林不允许改变用途,种植经济林也不行,何况果农与林场签订的合同都是违法的,当时县里并不知情。”
据记者调查,此次清理对象中还包括100多个并没有被认定为非法占用林地的果农,而他们也同样和夏玛勒林场签订有土地承包合同。其中承包户李方超还是2008年被夏玛勒林场从阿克苏地区“挖来”的农民专家,由于他擅长果树种植和修剪技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微博)等媒体还曾以“一把剪刀闯南疆”为题,对他进行过报道。
记者了解到,2008年,夏玛勒林场违法开垦林地事件被查处后,自治区林业厅在处理事件责任人的同时,就作出了“恢复林地”的要求。但据果农反映,巴楚县当时仍要求他们继续种植红枣、核桃,先把林果业发展起来。如今,这些红枣、核桃树已经成林、结果,经夏玛勒林场“验收合格”的果林面积也已超过1.3万亩。
事实上,该如何“抚平”被毁林地这块“伤疤”,眼下巴楚县也处于两难境地:不收回承包出去的林地,则无法恢复“原状”;如果按要求重新种植胡杨和红柳,至少先要砍掉上万亩已经成林、结果的枣树、核桃树,而这样就意味着还要再次毁林。
对此,艾尼瓦尔·吐尔逊说,这万余亩果林是砍是留,如何处置,县里还需要听取自治区林业厅和喀什地区的意见。不过,据他透露,巴楚县今年已向喀什地区反映过眼下面临的难处,但答复仍然是“恢复原状”。
艾尼瓦尔·吐尔逊表示,眼下县里已不可能再让果农进入林区了,因为浇灌这些经济林需要抽取地下水,而国家重点公益林是“禁采区”“为避免林区地下水位下降,防止胡杨林干渴而死,我们只能这样做。”他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