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展品被盗案案犯一审获刑13年

时间:2012-03-19 10:24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婧 点击: 载入中...

2012年2月17日,震惊全国,甚至轰动世界的故宫失窃案上午九点半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曹博远 摄 图片来源:东方IC
  2012年2月17日,震惊全国,甚至轰动世界的故宫失窃案上午九点半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曹博远 摄 图片来源:东方IC
  

  人民网北京3月19日电(记者 李婧) 今天上午, “5·8”故宫展品被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石柏魁盗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今日上午九点半,石柏魁穿着橘色号服被押上法庭。辩护人认为石柏魁盗窃犯罪情  节较轻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 法庭认为石柏魁盗窃情节严重,判处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人民币。


  去年5月8日晚上,石柏魁潜入故宫博物院内,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9件展品。在逃跑过程中,他先后将所窃的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之后逃离现场。第二天因销赃未果,又将手中四件展品丢弃。


  今年2月17日,石柏魁出庭受审,并当庭否认预谋盗窃。公诉人认为:石柏魁构成盗窃罪,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后果严重,所窃物品珍贵稀有具有不可复制性。建议对其应当从重处罚,建议判处13年至15年有期徒刑。而其辩护人认为,盗窃数额无法确定,失窃物品的投保价值不能被认为是财产价值。在故宫里盗窃并不能认为是法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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