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传国来深开医院,消息一出,立即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李荣华 摄
撰文 南方日报记者 李荣华 向雨航 策划/统筹 吕冰冰
“肖传国要来深圳开医院了。”近日,网络论坛和微博上,一条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卫人委)批复同意某民营医院执业登记注册的告示广泛传播,因为该医院法定代表人是肖传国,2010年这位医学教授因“寻衅滋事罪”而被判刑,其发明的肖氏反射弧手术广受争议。也在近日,肖传国在接受一家深圳媒体采访时称,“一些媒体所称的肖氏反射弧被叫停一事其实是子虚乌有,国内专家组组织过调研,但是一直没有叫停,研究一直在进行当中。”
网上讨论焦点,是肖传国会不会来深圳新医院做肖氏反射弧手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肖传国回避了此问题。
实际上,这一疑问背后就有层层疑云。有卫生法专家认为,按照执业医师法,肖传国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无资格注册执业医师,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也无资格开办新医院。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为有效监管,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对肖氏反射弧手术进行论证,对社会和医学都有利。
而深圳市卫人委相关负责人对此答复,肖传国新开医院符合相关民营医院的法律程序,而且其专业所长为深圳医学领域所需。关于备受争议的肖氏反射弧,目前没有开展相关手术。该负责人认为,肖氏手术如果属于第二类医疗技术,则该手术需要依法先申报,通过广东省卫生厅审批。
让其开新医院有引进人才考虑
“他是以企业的名义申请的执业许可,公司是合法的,不违背申请执业许可的范围,我们就只能严格按照条款对他们的申请进行审批和批复”
深圳神源医院刚一开业,就因其法定负责人是肖传国而成为网上关注焦点。这家医院位于龙岗区宝岗派出所隔壁,周围多工业厂区。
新医院仅一凹形大楼,大楼前新立着外科学泰斗、肖的导师裘法祖先生雕像,大楼上方挂着有肖传国拼音简写的神源医院院徽。据门前保安介绍,医院于正月初八(1月30日)开业,原址原是华夏医院。门前提示,医院正在试营业期间。
医院内部稍事装修,走进大厅,左右各有一名导医和挂号护士。导医告诉记者,医院还不能使用医保卡,因为上面没批下来,B超可以,CT也没有到位,而挂号护士介绍,医院尚在招聘医护人员,目前才二三十个职员,现在这里看病的人很少,当天至中午,才六例入诊病人,开业至今才3名住院病人。整栋大楼,记者只见到一名接诊医生。
医院内一个小牌匾上,挂着神经电生理实验室、组织生态学实验室和分子生物学实验室三个名字。但公共场所没有关于肖氏手术的介绍,只有一些价格与科室指引牌和手术广告板。
深圳市卫人委医政处处长廖庆伟称,其实早在2008年,肖传国就在深圳做医院选址、论证和市场调研,一直未获卫生部门许可。2011年上半年,肖以公司名义正式提出了申请,深圳卫人委依据医疗机构行政许可标准和许可程序,于去年12月份同意了深圳神源医院在深开业。
新医院是否具备执业合法性,与原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是否有关联?
“我们不了解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的情况。”廖庆伟说,“深圳神源医院是以一家2010年在深圳注册的有限公司申请的,与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的主体应该不是同一个,深圳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与其没有关系。”
廖庆伟说,卫人委曾以多种方式研究深圳神源医院能否获得执业许可,首先是医院申请材料的审核,申请材料中有规定的格式,要求申请人诚实、准确和完整地填写相关重要信息,若在医院获许可之后发现有虚假资料的话,卫人委可以吊销执业许可证;在审批过程中按照法定的流程对其申请进行了专家论证、在社会进行了公示,还特别找申请人了解情况,“找了肖传国进行了谈话,了解其经历。媒体上他与其他人有矛盾和纠纷,并不能成为行政部门拒绝其申请的理由。”
根据深圳市《医院的设置、执业登记与变更》规定,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没有资格申请开办医院,但是此次肖提出执业登记注册申请的是“深圳市深衡岳投资有限公司”,而不是其个人,“他是以企业的名义申请的,我们也考察了公司的情况,公司是合法的,不违背申请执业许可的范围,我们就只能严格按照条款对他们的申请进行审批和批复。”廖庆伟说,“从行政许可的角度来看,我可以肯定的是,该医院符合许可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
廖庆伟透露,卫人委通过该院执业许可审核时,是考虑了肖在泌尿外科专业领域的地位。“我们当时很大的考量就是他是武汉协和医院泌尿外科的主任,该院是卫生部的重点院校、这个专科又是卫生部的重点学科,这符合我们的引导政策。”廖庆伟说,“而根据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政策引导,深圳需要引进真正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人才来办医,而在泌尿外科领域有所长的肖传国也正是深圳所需要的。”
深圳市卫人委官网公开告示称,深圳神源医院类别是二级专科医院,设定床位150张(首期开放一个病区36张床位)。治疗科目有:急诊室、肾病内科、儿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小儿外科(小儿泌尿外科专业、小儿神经外科专业)、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以及内科、中医科、妇产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门诊。
告示同时显示,深圳神源医院申请机构,是深圳市深衡岳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息显示,深衡岳的法定代表人也为肖传国,2010年9月13日注册成立。当年的9月21日,肖传国被警方逮捕,后被北京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五个半月的刑事拘役,次年3月17日出狱。
企业信息显示,深衡岳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酒店,旅游业、医疗行业的投资,健康保健行业投资咨询。该公司合伙人是代成甫。据了解,代成甫为深圳人民医院脊柱外科主任医师、肖氏手术早期合作者,也是肖传国妹夫。
“肖院长”暂无执业医师资格
他在医院担任的只是法人职务,不能进行执业,“也就是不能开处方、不能动手术”
导医还告诉记者,院长肖传国自开业之后一直在新医院办公室上班。
目前肖的身份和主要工作是什么,还有执业医师资格吗?肖开办深圳神源医院的背景和计划是什么?有没有在新医院做肖氏反射弧手术?原被官方注销的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与新开的深圳神源医院有何关联和区别?
带着诸多疑问,记者遂通过多种途径联系上肖,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只是有事才来深圳新医院,并没有一直在新医院办公室上班,并答应接受记者的邮件采访。
在回复邮件中,肖称:“1,深圳神源医院是依法成立的民营医疗机构。若需其它资料请向深圳市卫人委查询。2,关于推广开展肖氏反射弧手术的有关情况,请向卫生部查询。3,关于我的情况,请向我的雇主华中科技大学查询。”
肖自2010年底被以寻衅滋事罪入狱后,其供职学校和医院已对外宣布解除了肖所任(聘)的职务。学者许锡良曾发文分析肖传国的前途,称若根据中国教育法和教师法、中国执业医师法,经过这个事情,肖传国的教师资格、医生资格与科学研究的资格都将同时被取消。
根据中国执业医师法,受刑事处罚的医生,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不能再申请注册执业医师资格。2011年3月出狱后的肖传国,离两年之期尚远。中国教育法也有规定,对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将取消其资格。
肖传国在出狱后,首次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泌尿外科研究所所长办公室接受新快报采访时,亦没有透露其未来工作动向。近日,该校宣传部王老师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她对肖自称雇主为华中科技大学表示不解,并称,学校宣布解除肖的职务后,就与其没有关系。
虽然其他身份成谜,但深圳市卫人委答复记者称,肖传国的医师执业资格证由于刑事案件被依法注销,且自出狱后两年内不能申请执业医师资格。他在该医院担任的只是法人职务,不能进行执业,“也就是不能开处方、不能动手术。”
“肖氏反射弧”手术适应证偏宽?
“总的来说,我们认为肖氏反射弧用于圆锥以上脊髓损伤导致的痉挛性膀胱排尿功能重建是有效的,而用于脊髓脊膜膨出的膀胱功能重建尚值得商榷”
肖传国成为全社会关注焦点始于2010年6月,当时,“打假人士”方舟子和原《财经》杂志编辑方玄昌被袭,警方破案后发现,凶手为这位医学教授所雇。随后,二人恩怨沉渣泛起,引起社会更多关注,反而,肖氏反射弧的医学评估和国内临床医疗程序等更具公共意义的问题,被搁置一边。
“肖氏反射弧”是指“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反射弧”,提出者为肖传国,其尝试以此理念治疗脊髓损伤以及脊柱裂脊膜膨出而导致的大小便失禁者,希望其在手术后可以通过刺激腿部神经来自主排便。
在早期动物实验阶段,“客观地说,肖的动物实验研究应该是科学的,因为肖的研究也是通过神经途径重建膀胱功能的一种方法,目前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的众多学术论文均证实,通过神经途径重建截瘫病人的排尿功能是可行的、科学的,而且到目前为止尚无一篇研究论文否定肖传国早期动物实验的科学性。”第二军医大学长征医院骨科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侯春林告诉南方日报记者。
侯春林从1996年开始从事与肖传国同领域的脊髓损伤后膀胱功能重建研究,获中华医学会2010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
侯春林回忆,在社会上对肖氏反射弧提出质疑后,他曾作为专家之一受邀参加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召开的关于肖氏反射弧的讨论会,这一讨论会成为卫生部就肖氏反射弧定调的基础。“当时与会专家对肖早期的动物实验研究的科学性是肯定的。但是当这一研究成果应用于临床治疗时,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适应证偏宽。”
所谓的肖氏手术适应证偏宽问题,侯春林认为有两点:“第一,肖通过动物实验研究确立了通过腰5(或骶1)前根与骶2(或骶3)前根吻合来重建膀胱功能方法,并用于各种平面的脊髓损伤和脊髓脊膜膨出病人排尿功能重建。而我们在研究中发现,由于脊髓损伤平面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类型的膀胱功能障碍。第二,肖将截瘫动物的实验研究结果用于脊髓脊膜膨出病人的治疗,我认为尚缺乏科学依据。因为从其发表的论文来看,没有开展针对脊髓脊膜膨出的动物实验研究。因此将脊髓损伤膀胱功能重建的研究结果直接用于脊髓脊膜膨出患者,是不妥的。”
“总的来说,我们认为肖氏反射弧用于圆锥以上脊髓损伤导致的痉挛性膀胱排尿功能重建是有效的,而用于脊髓脊膜膨出的膀胱功能重建尚值得商榷。”侯春林在邮件中回复南方日报记者。
实际上,问题正处在这个手术的适应证偏宽上,脊髓脊膜膨出患者为肖传国主要治疗对象,因患者中有的说好,有的说坏,成为媒体和公众争议不一的焦点。据媒体调查,肖传国已经在郑州神源医院进行了约1400例手术,而肖氏手术受NIH资助项目材料显示,肖曾对美国合作医院William Beaumont称“肖氏手术在中国是常规手术,手术的成功率为85%”,而方舟子和部分媒体称其“有效率为0”。
这成为持续至今对肖氏手术有无价值的争论焦点。
有关能否继续手术的争议
“既然肖传国称肖氏手术没有暂停,按照相关规定,相关级别的卫生部门就要进行严格审核”
面对这个焦点,单纯判断肖氏反射弧本身优劣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该手术是否符合医疗技术的法规制度和硬件条件。
据《中国新闻周刊》和《财经》调查,“肖氏反射弧”手术的动物试验未完成,人体试验已经开始;而人体试验论文尚未发表,已经进入“临床治疗”,并收费获利。
侯春林介绍,医学技术硬件设施监管较容易,在其进入临床前必需经过国家严格管控,但相对而言,软件上,医疗技术程序环节的监管难度更大。
而深圳神源医院可否开展肖氏反射弧手术的前提,是肖氏反射弧本身是否符合相关医学法律,这一切要在医疗技术操作程序中体现,但肖氏手术发展历史,将为未来肖氏手术打上重重的问号。
国内外的医疗程序到底如何?一位美国执业医师日前在新浪微博中介绍,在美国一个医疗手段要经过理论、动物试验、志愿者的试验再到临床。肖氏手术现在还处于志愿者试验,却以临床收费治疗。而侯春林教授介绍他的手术程序,遵循一种“转化医学模式”:“我们为了验证某种排尿功能重建方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仅在大鼠和犬等动物上进行了动物实验研究,还通过与人更接近的猕猴的实验研究进行证实。通过长达15年的科学研究,我们确立的四种排尿功能重建方法,均已取得了上海市卫生局批准,成功用于临床。在病人选择上,我们严格限于已通过实验研究证实的完全截瘫病人的排尿功能重建,而不用于其他病因如脊髓脊膜膨出引起的排尿功能障碍患者。”
公开资料显示,肖传国在平顶山和郑州神源医院做手术并没有相关部门的严格批准和监管。而且,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卫生法专家卓小勤看来,“对于未经批准的临床治疗方法非法应用于临床,从法理上讲,属于‘故意伤害’,这在一些国家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回避了医疗领域的‘故意伤害’行为,甚至对于相关受害人的起诉采取不予立案也不给裁定的做法,这是严重侵犯公民诉权的行为。”
肖氏手术引发社会关注后,据新华社报道,卫生部发言人在2010年11月称,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吻合术(即肖氏反射弧)“是否适用于临床应用,还要进行充分的论证”。
这是目前最权威的官方表态,但各方解读相反。有媒体和专家认为这是叫停肖氏反射弧,但肖传国等多次公开否认。在近日接受上述深圳媒体采访中,肖传国再次称,国内专家组织过调研,一直没有宣布叫停,研究一直在进行当中。
多位医学专家、医学法学专家、调查过肖氏反射弧手术的记者在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都不愿再多说,但他们一致认为,在2009年5月1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开始施行之前,中国没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管法规,肖氏手术处于监管盲区;但在2009年5月1日之后,既然肖传国称肖氏手术没有暂停,按照相关规定,相关级别的卫生部门就要进行严格审核。
做肖氏手术需经省厅审核
“如果以后要在深圳神源医院临床应用,按法规必须要先向深圳卫人委申报,且必须要通过广东省卫生厅的严格审批,才能以第二类医疗技术来开展肖氏手术”
因手术价值本身和手术操作程序引起的是非争议,深圳是否将再度面临?实际上,肖氏反射弧的首要问题,是如果要监管的话,肖氏手术本身如何分类分级的问题,这样才能根据不同类别的医疗技术履行不同的操作程序,保证手术者和监管者双方都清晰手术的界限和责任。
肖氏反射弧折射出我国医疗技术管理尚不完善的现状。2010年初,卫生部医政司官员马旭东在深圳的一次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医疗技术管理还处在初级阶段,目前我国仅对部分专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施了准入管理,尚未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综合管理的专门制度。临床上,有些技术在安全性、有效性、医学伦理等方面尚有争议,不适于临床应用。
因为缺乏监管部门的官方定调,肖氏手术归类已经讨论了几年。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卫生法学学科带头人张赞宁为此曾建议,世界各国对人体试验都有十分严格的规定,中国对人体试验的规定确实存在不健全的问题。如果在本国没有规定的,应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如《赫尔辛基宣言》等规范。
记者采访市卫人委医政处负责人廖庆伟,他强调,分类并不难。
“以前不少人和媒体批驳肖传国的手术,是因为当时这类手术缺乏监管,而自从2009年,国家卫生部出台了相关法律文件后,医疗技术的管理有了法律依据。”
这个法律文件,就是《临床应用医疗管理办法》,其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其规定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而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属地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根据卫生部制定公布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和广东省卫生厅公布的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廖庆伟认为,肖氏手术目前不在第三类技术目录之内,因此其归类有两种可能性。
据此,廖庆伟结合现实,分析肖氏手术归类的两种可能性。
一种可能是,如果医院提出证据已经在广东开展过此项手术,那么,这项手术就纳入第一类医疗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廖庆伟介绍,肖氏手术以前没有在广东开展过。
另一种可能是,广东省首次开展、未纳入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的,要按照第二类技术进行管理,其进入临床应用前必须通过广东省卫生厅的严格审批。
成为第二类医疗技术的前提,是医疗机构申报,省级卫生监管部门的审批。据廖庆伟透露,深圳卫人委目前也没有收到深圳神源医院申报在深圳推广肖氏反射弧手术的申请,该医院目前也没有开展此项手术,“如果以后要在深圳神源医院临床应用的话,按法规必须要先向深圳卫人委申报,且必须要通过广东省卫生厅的严格审批,才能以第二类医疗技术来开展肖氏手术。”
据廖庆伟透露,深圳卫人委目前也没有收到深圳神源医院申报在深圳施行肖氏反射弧手术的申请,该医院目前也没有开展此项手术,“如果以后要在深圳神源医院临床应用的话,我们可以督促其进行申报。”
在廖看来,事实上,随着国家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省和市级相关管理办法的出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体系已经很清晰了,“只要肖氏手术在深圳开展,就有法可依、有法可管。”
廖介绍,对于肖传国手术临床应用是否有效,是否适合大规模开展,可以对现有的病人进行流行病学分析,经过多个医疗中心和机构去论证。“比如到不同的医院同时做这样的研究,再根据多中心观察的效果、可能副作用等进行综合科学分析后,可以决定能否大范围推广。”而这一块也是肖氏手术目前所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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