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法院助44名农民工讨回工资

时间:2012-03-08 09:38来源:鑫报 作者:耿睿 点击: 载入中...

  ◇记者 耿睿


  鑫报讯 辛苦一年,到头来却是拿不到工钱“一场空”,这让很多的农民工苦闷不已,为此城关区法院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农民工的利益。昨日,记者从城关法院获悉,该院通过对两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款的案件的不懈调解努力,最终使44名农民共拿回了本该属于他们的工钱。


  2011年12月13日,37名农民工兄弟向城关法院白银路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包工头韩某和某空调安装工程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法院受理后立即开通了立案“绿色通道”,为无法交纳诉讼费用的农民工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予以立案。原来,某空调安装工程公司将其承建的某购物广场空调安装工程项目劳务施工部分承包给韩某,韩某组织施工队完成该工程大部分施工后却由于各种原因停工,空调安装工程公司因工程未全部完成而拒绝向韩某支付工程款,韩某未拿到工程款也就无法支付所雇工人工资。


  2012年1月16日,农历“小年”这一天开庭审理此案,经过对证据的分析认定,法庭支持了37名农民工的诉讼请求。原本以为可以松口气的主审法官此时想到,虽然农民工们赢了“官司”,但却很可能只能是讨回说法空欢喜。为了使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主审法官又做起了执行调解工作,甚至连法庭的庭长也做起了“协调员”。他们通过对被告韩某和某空调安装工程公司不断的协商,两被告终于同意先支付所欠工资中的3万元,并当场完成给付,剩余部分也达成了还款协议。当37名农民工领到了部分拖欠工资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农民工赵某从主审法官手中接到工资后激动地说:“感谢法院为我们讨回了血汗钱,我们可以安心过年了!”


  无独有偶, 1月17日上午,农民工张某等七人持诉状及欠条来拱星墩法庭要求立案,称其在青海省西宁市为赵某提供修理自卸车的劳务,至今赵某已经拖欠张某等七人2个月的工资,恳请法院为其讨要工资。案件开庭后,被告赵某声称现已身无分文,已做好在拘留所过年的思想准备,拒绝调解。原来,赵某不支付原告等人工资的原因是张某等七人未能完成该批自卸车修理工作就离开工作岗位,造成工作延误,其合同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合同款,赵某才未筹齐所欠工资。最终经过调解,张某等人给被告赵某提供劳务,赵某表示将尽快支付拖欠张某七人的全部工资。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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