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昨日,记者从东岗交警大队了解到:河南籍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耗费了医疗费用之后,还被刑事拘留。
1月24日农历的大年初二下午17时许,涉嫌危险驾驶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朋友家喝酒后,醉眼朦胧,竟乘着酒兴骑无牌照三轮摩托车回大青山的住所。沿雁儿湾路由西向东行驶到雁儿湾541号门口附近时,将在道路上作业的环卫工苏某某撞倒,导致苏某某颅内出血的交通事故,肇事后张某某驾车准备驶离现场,被苏某某的同事抓住。接案后,东岗交警大队事故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经办案民警对驾驶人张某某血液进行抽检,酒精含量达180ng/100ml,属醉驾。张某某醉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肇事摩托车没有牌照。负事故全部责任。目前,张某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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