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军
本报讯 (记者付亚娟)昨日,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任命董军为西安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昨日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宝根辞去西安市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决定任命董军为西安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任高潮关于提请任命张民生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议案。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清云出席大会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结束时,孙清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的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提出希望:今后五年,是西安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时期,也是推进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重要时期,各项任务繁重,新任命的同志担负着重大责任,要加强学习现代经济、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知识。
孙清云还表示,加快科学发展是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根本任务,也是造福全市人民的根本途径。新任命的同志要大力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方式转变,着力保障改善民生。“还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对人民要有感恩之心,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努力为人民用好权;不做任何违反党纪国法之事,为全市人民和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共同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孙清云强调。
董军简历
董军,男,汉族,1956年1月生,陕西省韩城市人,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航空兵战士、排长、参谋等职。1996年12月后,任陕西省国家安全厅干部、咸阳市市长助理、副市长等职。2002年2月后,任西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第一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2005年12月,任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7年2月,任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2011年1月,任西安市委副书记。陕西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届市委委员,西安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